性格地圖 | 拾書所

性格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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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李希特曾說:「當我們批評別人的性格時,最容易表現出自己的性格。」

換言之,說別人「自我中心」的人必然常以自我為中心。法國作家阿爾芳斯‧卡爾勒下面這段話,正好凸顯了人的某一面性格:

「任何人均潛藏著三種性格:表面的性格、真正的性格、以及自認如此的性格。」

實際上,大多數人表面上的性格與內在的性格存在著差距,也有人其差距之大有如天壤之別,因此,當自己說「我是個十分內向的人」時,別人卻會反問:「你為什麼這麼認為?」

一般而言,我們很難判斷自己對自己性格的了解是否客觀,當然要了解別人的性格更是難上加難,所以當我們覺得別人內斂沉靜、活潑聒噪、或善體人意時,其實只看到那個人的一個面向。

那麼,「性格」究竟是什麼呢?「性格就是一個人在生活中,一切情緒上、意志上可能反應的總和。」德國精神科醫生克雷奇默下了這樣的定義。克雷奇默再二十世紀前半,曾任馬堡大學、圖賓根大學教授,以研究性格與體型的關係而受到矚目。

克雷奇默的這個定義,特別強調性格中情緒化、意志性的行為模式這一面,然而一般所謂的性格,通常是指「在具體行為的背後,使人產生特殊的行為方式、見解、與想法的態度。」

「令人納悶的是,迄今仍沒有一個大家公認的(性格的)定義。」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心理研究所富貝魯特‧羅拉海爾教授這樣說:「性格二字自古即有,到今天,大家則喜歡把人格、個性等字眼掛在嘴邊。」

我們有時使用「人格」,有時候使用「性格」,這兩個與會相通的部分很多,因為生活中「性格」和「人格」幾乎被視為同義語使用。

但是,所謂「性格」強調的是人的情緒、意志這一面,而所謂「人格」則強調行為的一致性或連貫性。當我們提到「那個人忽冷忽熱」時,指的是性格;而說「那個人值得信賴」、「他很了不起」時,指的是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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