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法在不好正面拒絕對方,或者對方拒不讓步的時候,作為一種迂迴和以退為進的策略,是十分有效的。
無論外交上的角力還是商戰中的競爭,一般說來,正面強攻總不如側翼迂迴更容易見效。走迂迴路線,常常是最短的途徑;順從對手的意圖,往往是實現自己目的的最有效手段。
這就是辯證法。
在商業活動中,有時對方向你提出不可接受的要求時,你採用順其意而逆其志的策略,即你對對方的要求並不直接加以拒絕,反而加以接受,然後根據對方的要求推論出一些荒謬的和不可能實現的結果,從而達到拒絕對方要求的談判技巧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