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靠智慧:統合金錢與智慧的猶太商法 | 拾書所

賺錢靠智慧:統合金錢與智慧的猶太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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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箴 金錢無臭味
金錢是沒有臭味的,它是對人類安逸生活的祝福。
--《塔木德》

猶太人認為,金錢來自天堂,是上帝派來人間的特使,它代替上帝說話。錢是沒有善惡之分的。他們說,既然是錢,我就可以去賺,我關心的是錢,而不是錢的性質。

在他們看來,主觀的區分錢的性質,不但浪費時間,而且束縛思想。

《塔木德》中便有這樣的表述:金錢是沒有臭味的,它是對人類安逸生活的祝福。

但是猶太人一直沒有過上一種安逸的生活。他們不斷地在世界上奔跑--尋找財富或者被迫離開。也許正是因為此,他們比其他的民族更會生存、更會賺錢,也更願意享受現世的生活以及追求自由。
這種自由,當然是思想上的自由。體現在商場中,它就是:「什麼生意都可以做,什麼錢都可以賺,從不問錢的出處」。

「金錢無臭味」的猶太商法由此而生。

猶太人因此創辦了千千萬萬的公司,經營著千奇百怪的項目。他們千辛萬苦地為公司工作著,為獲取高額利潤工作著,但是,一旦確認公司的存在再也不能創造利潤,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捨棄它:或宣佈倒閉,或把它賣掉。在這點上,他們是鐵石心腸,從不會感情用事,而是決策果斷。

他們的目的就是賺錢,所以不管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如何對立,他們都照樣和這兩種主義的信奉者做生意。

哈默是這種生意觀的突出代表。在蘇聯剛成立時,世界上的資本家們都不敢涉足這個社會主義國家,只有這個美籍猶太人「膽大包天」,與蘇聯做生意,在蘇聯發了大財。

金錢無臭味,什麼錢都可以賺,這條猶太商法被運用到了極致。猶太人甚至把神聖的契約也視為商品,出現了一批專門從事倒賣契約的商人。

當然,這種做法並不妨礙他們對契約的尊崇。他們始終牢記著他們的先祖「曾與上帝締結彩虹之約」,極講信譽,謹遵契約,只是沒有把它供奉在神龕裡。

倒賣契約的商人有兩種經營方式,一種是將別的公司已簽訂的合同買下來,自己作為一個簽約方履行合同,以從中賺取利潤;第二種方式是把合同倒賣給第三方,以從中賺取傭金(從事倒賣契約的猶太商人叫「販克特」,即「掮客」。他們是現代社會證券市場中「販克特」的先驅者)。

即使是在軍隊服役的猶太人,也千方百計地隨時捕捉商業的機會。他們甚至把軍營作為放高利貸的場所。

在美國的軍隊裡,具有猶太血統的士兵因此總是比其他的士兵有錢。他們簡單有效的賺錢術,讓其他的士兵驚歎不已。

金錢是沒有臭味的,對此,猶太商法的另一種說法是:賣棺材的錢都可以賺。但是,要做到把「賣棺材的錢」都賺到,就得憑藉淵博的知識、敏捷的反應、準確的判斷和謹遵法律的品質。

金錢無臭味,這句話實際是在教人們,創造和積累財富時必須處心積慮,必須巧捕商機,必須妙用手腕。

如果你把十張來歷不明的鈔票湊到鼻尖嗅了又嗅,結果是每一張都散發著美妙的氣息,那麼,你就會在因熟悉而又平常的生活中,發現無處不在的商機。

謹遵猶太商法,堅信「金錢無臭味」,千千萬萬的富翁已在世界各地崛起。

他們甚至說:如果說,金錢在惡人手中就是惡的,那麼把錢從惡人手中賺回來就是善行。

徹頭徹尾的拜金主義,並沒有使猶太人成為金錢的奴隸。雖然,對於猶太人來說,生活在這個世界上,賺錢是最重要的事,然而,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的拜金主義者,在猶太商人中卻少的可憐,他們之中大部分人是合法的賺大錢,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些君子們知識面廣、反應敏捷、判斷準確。只要有錢可賺,他們不會放過一個機會。

同樣的,猶太商人在賺錢時,對於所能藉助的東西,也從不存在一點感情。只要有利可圖,且不違反法律,拿來用了就是,完全不必考慮過多。因此,就是在別人看起來無可藉助的條件下,猶太商人也能順順當當地賺錢成功。

表面上,耶和華上帝是猶太人唯一的神,但實質正如猶太精英之一的卡爾.馬克思所言:「錢是以色列人的妒忌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猶太人,尤其是猶太商人,為了取得「錢」上的成功而放棄猶太教信仰的,從來不乏其人。在著名的猶太銀行家中,倫敦的哈姆勒、柏林的布萊希羅德等都皈依了基督教。

為了錢,追求錢,猶太商人的人生目標簡單直截、清晰明確,這對在賺錢上取得成功極有助益。今天,猶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

◇ 賺錢無定法

經商使猶太人掌握了大量金錢,但這卻又變成他們新的「罪惡之源」,成為他們受到敵視、遭受迫害的另一主因。

對於猶太人來說,未來是難以預料的,反猶迫害不知何時會發生,只有金錢可以給他們提供某種保護。

因此,猶太人和金錢就這樣走進了一個「魔鬼循環」:
為了生存,為了獲得金錢這一「保護神」和「護身符」,猶太人必須拼命地賺錢,盡可能多地積累財富;而他們積累財富的手段,以及他們的財富本身,卻又成為招致他人嫉妒和敵視的原因,最終導致反猶運動的發生。

他們靠錢生存,也因錢而受害。但是,為了生存下去,他們還得不斷地去賺錢。

在這種機制的作用下,猶太民族逐漸成了一個擅長賺錢和做生意的民族,在生財、理財和積財方面,表現出了某種特殊的能力。

猶太人對錢的觀念自有所持,特別是猶太商人,他們認為「金錢無姓氏,更無履歷表」。他們不像有些國家和民族那樣,把錢分為「乾淨的錢」或「不乾淨的錢」。

他們自信,透過經營賺來的錢,讓人心安理得。因此,他們千方百計地經營,儘量賺取更多更多的錢,而不管這些錢是農夫出賣了產品得來的,或是賭徒贏來的,還是知識份子靠腦力勞動得來的,都收之無愧、泰然處之。

舊上海大名鼎鼎的猶太富商雪拉斯.阿隆.哈同,又名歐司.愛.哈同,一八五一年生於巴格達,一八七二年隻身出走香港謀生,次年來到上海。當時他二十四歲,年輕力壯,但除了身上穿的,幾乎一無所有。他立志來中國賺錢發財,但自己一無資本,二無專業知識或技術。他決心從一個立足點開始。由於他長的身體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了一份看門的工作。要叫別人是不願幹的:自己相貌堂堂,年輕高大,卻屈於當守門雇員。而哈同卻不那麼想,他認為看門賺來的錢是一種報酬,沒有丟臉和失身份的感覺。另外,他更有深層次的考慮,「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在這份工作上先找到一個立足支點,今後透過自己的努力奮鬥、積蓄力量,最後終要找到能賺更多錢的路子。

哈同在當看門工時非常認真,忠於職守。晚間,他利用一切時間閱讀各種經濟和財務書籍,知識增長很快。老闆覺得此人工作出色,腦子精靈,就把他調到業務部門當辦事員。哈同一如既往,工作業績不錯,逐步被提升為行務員、大班等。這時,他的收入大為增加了,但早懷壯志的他並沒有因此而知足。正如曹操所說的:「人苦不知足,既得隴,復望蜀。」他認為自己創業的時機到了,一九○一年,他找理由離開了工作崗位,自己開始獨立經營商行。

哈同自辦的商行取名為「哈同洋行」,為了賺取更多的錢,以經營洋貨買賣為主。當時洋貨在中國市場上的競爭者不那麼多,消費者難以「貨比三家」,因此,哈同的經營獲得了高額的利潤,而市場卻神不知、鬼不覺。幾年間,他賺了許多錢。

隨著資本的增多,哈同沒有放緩自己的追求,開始了買賣土地和放高利貸業務。那些出賣土地的人往往急於等錢用,所以他把價錢壓的很低,賣主不得不就範。接著,他將低價買入的土地租給別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後收回,這樣連房產也歸他所有了。同時,他自己也投資建造樓房供出租,從中獲取驚人的利潤。後來,他甚至從事鴉片販賣牟取暴利。幾十年間,他從一個打工者變成了一個大富豪。

賺錢有術的猶太人數不勝數,以放債發跡的艾倫也是典型的一例。這位移居英國的猶太人從打工開始,用積蓄的一點小錢做些小生意。由於生意擴大,他需要資金周轉,不得不向錢莊或銀行借錢。他在自己的實踐中發覺,向別人借錢的代價確實太高,往往與商業經營獲得的利潤相差無幾。他想,自己辛辛苦苦地經營全是為銀行打工,而且風險比銀行還大,倒不如自己從事放債業務合算。

幾年後,他開始了放債業務。他一邊維持小生意經營,一邊抽出部分資本貸給急需用錢的人。另外,他又從銀行借來利率相對較低的錢,以較高的利率轉貸給別人,從中賺取差額利潤。有些等錢應急的生產者或個人,寧願以月息20%借貸。這樣,等於一百元放貸一年,可獲得240%的回報率,這比投資做買賣更能賺錢。艾倫就是盯著這個賺錢的路子,迅速走上發跡之路的。

以上列舉的兩個例子說明,猶太人賺錢的方法無所謂貴賤,也無所謂方式,他們所賺的錢是你肯我願,感覺受之無愧。這是猶太人的賺錢秘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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