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有別於命令
在自己與對方之間有利害關係時,一定要說服對方以便調整這利害關係嗎?不一定如此。因為,若依據廣義的解釋,「命令」也屬於一種「調整」。如果命令:「我希望你做這些事。」並且對方欣然接受那個希望,就可以調整利害關係。即使對方不欣然接受也無妨。就算對方不情願,只要命令被接受了,就可以達成目的。
命令之所以可能,事實上是力量的差距存在所致。在支配與被支配的上下關係存在之條件下,對方依據其落差接受命令。因此,在落差不大時命令不易被接受,若落差等於零,則再也無法靠命令調整利害關係,唯有依賴說服。命令與說服不同是很重要的事,請讀者在想說服別人時隨時想到此點。唯有力量關係同等而無法命令對方時,方能使用說服這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