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的概念最早由十九世紀奧地利遺傳學家孟德爾所確立,但是遺傳學的現代紀元直到一九五三年才算拉開了序暮,那時候發現了DNA的結構,基因研究從而進入了分子和化學層次研究的水準。生物學家們花費了好多年時間成功的在指定的部位分割DNA,還可以將基因從一種生物體轉移到另一種生物體中去。
另外一項名為PCR的技術,能夠把已經發現的DNA片斷予以放大,製成許多相同的複製品,以備進一步研究。
1990年初,第一批DNA排列圖譜問世,有了這個便利,生物學家就可以一次排列出長度相同於五百個單位左右的DNA序列,一系列化學符號代表著包含DNA遺傳信息的遺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