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的姿態說再見: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 | 拾書所

最美的姿態說再見:病人自主權利法的內涵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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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生命有一天來到終點,你希望以怎樣的姿態道別?
是躺在病床上任由他人決定?還是預先做好規劃?
人生最後一堂課,善終是自己的責任,也是給家人的愛!


生命中最悲傷的離別是死亡,最沉重的負擔是代別人抉擇生死。
是否該讓罹重病的家人知道真實病情?何時該放手不做無效的急救?
凡掙扎過的人一定知道有多難,有多痛。

醫療科技進步,親情友誼難捨,「善終」比想像的還更遙遠。
生命最該圓滿的終點,卻總有許多遺憾、悔恨、淚水……

預約美好告別,生死才能兩相安!

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108年1月6日,在台灣正式上路。
這個劃時代的重要變革,是人人得以保有自然圓滿的契機。

傳統醫療法規把病人與其親屬一視同仁,沒有賦予病人優先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利;既有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也只允許末期病人在病危或瀕死時,才能拒絕急救與維生醫療,更多賴活不得好死的病人,無法實現善終的願望。《病人自主權利法》不僅確立了以病人為優先,拓展得以行使特殊拒絕權的病人範圍,同時也使尊重病人拒絕治療的醫師不必背負刑法的犯罪責任。

本書作者、台大哲學系孫效智教授,長期協助研擬《病人自主權利法》。他在書中不僅有系統地介紹這部專法的基本理念、病人自主權的涵義、落實特殊拒絕權的機制,也提供具體的病人自主行動指南,更從國際與倫理法理的角度,引導讀者深入了解病人自主權。

本書重點:
‧什麼是病人自主權
‧如何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如何簽署、變更、撤回預立的醫療決定
‧如何執行預立的醫療決定
‧哪些條件可以行使特殊拒絕權,達到自然死的善終目標
‧已經簽了安寧緩和條例的意願書,還需要簽病人自主權利法的預立醫療決定嗎
‧病人自主權如何兼顧倫理、法理與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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