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科技將帶內容產業走向何方?
盜版的未來是什麼?
囧星人推薦:「業者與創作者都必須要讀的一本書。」
翟本喬邀你探究,為何「靠保護版權來收費」已經過時。
為什麼科幻小說家尼爾‧蓋曼認為:「拷貝音樂不等於偷……」
為什麼創作者阿曼達‧帕爾默樂見免費分享,邀大家擁抱拷貝?
凱文・凱利在2016年出版的《必然》中直陳:「網路的技術需要自由複製的權力。」
Boing Boing的站長柯利・多克托羅在2015年出版的本書中除了提到這點,也深入探討:
●為何阻撓分享拷貝的各種技術都會徒勞無功,甚至損及創作者和投資者?
●網際網路跟以往的科技革命不同在哪?舊的著作權規範為何不適用於它?
網路,本是靠著拷貝來溝通的科技,彈指分享已是難以逆轉的溝通方式,
著作權規範如果不因應科技與時俱進,將會變成「無差別殺人機器」。
柯利・多克托羅熟諳網路科技運作原理,以及國際著作權法規範與發展,
此外本身也是著作豐富、名利雙收的創作者,在本書中他要告訴你:
●如果你是創作者,想找金主或拿作品賣個好價錢,要知道:
給作品「上鎖」只撐得了三分鐘,不僅杜絕不了人們分享它,
還會奪走你和投資者協商的大權,將它拱手讓給數位鎖公司。
善用「網路」這個超級閱聽機讓人們談起你,才是聰明作法。
●如果你是企業主,想開發客源或捧紅賺錢金雞母,要知道:
認清新科技原理並善加利用,舊產業才可能在新世界找到出路。
網路是超便宜、超划算的工具,不僅能大幅減少企業的硬體花費,
也使得與人合作遠較以往方便,它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的利器。
●還有,身為網路時代的閱聽人與公民,你不能不知道:
限制資訊分享的技術,不只會使我們的電腦門戶洞開,隱私不保,
為商業目的而阻撓網路分享,還會成為有心之人整肅異己的手段。
¬不講「比例原則」的著作權規範,會讓你我「連躺著都中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