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早先奮鬥過的企業對你的企業數位化有多深這個問題,都以:一個與商業真正需要無關的通天巴別塔(Tower of Babel),這樣的術語含糊帶過。史萊渥斯基和莫里森是第一個告訴我們,所謂數位化指的可不是以下的這些:有一個很棒的網站、設立一個獨立的電子企業、擁有下一代的軟體或是將你的人力連線。
他們以獨到的見地告訴我們,所謂的數位企業是利用數位科技將其策略選擇轉型,並且將選擇範圍大幅地擴大。一家數位企業必定擁有策略差異化,其商業模式能夠以全新的方法創造並獲取利潤,同時為顧客及員工發展出強而有力的全新價值訴求。最重要的是,所謂的數位企業也是一個具有獨特性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