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學術界對亞洲企業在歐美的失敗歸咎於文化差異或行銷不力,但其實「關係為本」與「法制為本」經營環境的根本衝突,才是東方企業進軍歐美失敗的主要原因。
東亞(尤其是中國、台灣、香港、新加坡)的企業依賴關係來經營企業,並非僅僅由於文化傳統的因素,更主要的是由於這些地區缺乏公正且有效的法律。在規模經濟和企業規模仍小的時期,依賴關係比依賴法制更有效率。但是,當這些東亞企業由小到大,從區域走向全國,再走向世界,關係為本的經營模式其成本會急劇增加,必須向法制為本來轉型企業,但是,轉型不僅由於關係的既得利益的存在而阻力重重,且有相當大的風險。
本書作者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把法制為本和關係為本的區別釐清,同時加入一些案例說明,力求避免理論的枯燥,使本書十分容易閱讀。這是一本企業經理和商業人員能在一次飛航旅途中就能輕易閱讀的書,相信能從中汲取關係為本的企業在歐美投資和開發市場時應該注意的盲點、以及如何避免這些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