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體系架構為主,法理說明為輔,使考生得以充分掌握刑事訴訟法之統整性之融合概念。 .針對司法四等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三等檢事官財經組暨各類警察考試等之命題類型與焦點趨勢,設計高度適合之演練案例,厚植考生之應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