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具有程序法之繁雜特質與民事法之法律關係抽象性,尤其訴訟程序在各階段之浮動性與不確定性,以及非訟程序(諸如調解制度、人事事件、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之交錯適用,加之新舊訴訟標的理論之不同判斷、相對論與程序主體論之蓬勃開展,均使民事訴訟法在學習與應考準備上更為艱辛,亟需建立學說理論與實務見解之完整架構與體系。
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制度之變革,主要在於增加第一試測驗題之淘汰制與第二試申論題之實體法與程序法結合性命題。申論題型之重大變革,先以民法之實體案例測試考生之法律關係概念,再延伸至民事訴訟程序之相關問題。
附新制預試試題解答暨命題分析。
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制度之變革,主要在於增加第一試測驗題之淘汰制與第二試申論題之實體法與程序法結合性命題。申論題型之重大變革,先以民法之實體案例測試考生之法律關係概念,再延伸至民事訴訟程序之相關問題。
附新制預試試題解答暨命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