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英文文法之直捷學習法,易懂易通且有助於美國判例之研讀。二、可做為法律專業名詞之基本訓練。三、法律原理淺顯釋義,可從判例中加強對法學英文之深入瞭解。四、各章之安排循序漸進,有利於教師之運用及學生之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