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強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業務是當前最重要安全衛生議題。目前法令雖對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組織、人員與工作場所負責人及各級主管之職責有明文之規定,但僅屬原則性之規範,其間專業分工及實際運作情形,常因雇主對安全衛生管理之重視程度及其現有之管理體制有極大之差異。本研究從法規面及實務面探討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安全衛生管理職責,透過蒐集、分析國內外安全衛生管理法令規定,問卷調查國內製造業安全衛生管理現況,訪視國內優良安全衛生事業單位生產部門主管與安衛管理專責單位之安衛管理職責分工現況,藉以提出事業單位各級人員安全衛生管理之運作實務規範。 研究結果發現製造業勞工人數在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有39.7%未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有12.3%未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勞工人數100人以上未滿300人之製造業第一類事業單位設置有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只有31.4%依規定設置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人數3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只有37.4%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另調查發現事業單位安全衛生人員除從事擬定、規劃安全衛生業務外,實際上仍須扮演執行者及指揮者的角色。在安全衛生具體作為方面,除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與管理之外,安衛人員在工作環境作業危害評估及控制、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危害物之標示、危險性工作場所、採購承攬及變更管理事項、定期檢查作業檢點及巡視、安全衛生資訊蒐集及運用、緊急應變措施、職業災害虛驚事故之調查分析、安全衛生管理記錄及績效評估措施等方面之工作量皆比部門主管為重。
研究建議事業單位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業務,建議應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規劃、督導、指導及推動工作,部門主管負責指揮、執行及監督工作。此外,雇主指派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除應注意其專業能力之外,其溝通協調能力亦應列入考慮,以因應現場安全衛生管理業務之需求。最後並編撰「製造業部門主管與人員之安全衛生職責與角色功能運作實務」手冊,可作為事業單位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之參考。
勞工人數100人以上未滿300人之製造業第一類事業單位設置有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只有31.4%依規定設置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勞工人數3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只有37.4%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另調查發現事業單位安全衛生人員除從事擬定、規劃安全衛生業務外,實際上仍須扮演執行者及指揮者的角色。在安全衛生具體作為方面,除勞工個人防護具之使用與管理之外,安衛人員在工作環境作業危害評估及控制、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危害物之標示、危險性工作場所、採購承攬及變更管理事項、定期檢查作業檢點及巡視、安全衛生資訊蒐集及運用、緊急應變措施、職業災害虛驚事故之調查分析、安全衛生管理記錄及績效評估措施等方面之工作量皆比部門主管為重。
研究建議事業單位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業務,建議應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規劃、督導、指導及推動工作,部門主管負責指揮、執行及監督工作。此外,雇主指派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除應注意其專業能力之外,其溝通協調能力亦應列入考慮,以因應現場安全衛生管理業務之需求。最後並編撰「製造業部門主管與人員之安全衛生職責與角色功能運作實務」手冊,可作為事業單位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