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新大改版:最新年度重點/考題資料庫100%完整導入!
大數據分析-找出真正會考的重點!奠基於「近10年銀行招考試題」、「總題數超過萬題」之考題資料庫。透過紮實的作工將各題命題範圍「逐題分類」後,淬煉出各科目「真正的重點」!
★大量運用「圖說」、「色彩」,讓民法變簡單!★
一、「大數據」分析:整理出銀行招考民法「一定會考的重點」;
二、「白話/圖像」條文釋義:拒絕法條堆疊死記硬背;
三、「Q&A」、「小講堂」補充單元:優化學習/記憶成效!
民法為銀行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也因此,研讀上應先瞭解民法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命題大綱,進而針對各章節之出題比例,適正排定讀書計畫,以求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取最高的投資報酬率,切勿鉅細靡遺地針對每一章節、條文作地毯式背誦,或徒耗過多的時間針對特定主題、爭點進行研讀,畢竟,國家考試並非學術研究,聚焦針對命題焦點作有意義的投入,才是上榜的不二法門。
民法相較於其他法科來說,體系龐雜、條文繁多,較難一蹴可幾地融會貫通,因此,本書使用簡明之文字闡述民法各編體系架構,並摘錄具代表性之判解函釋及學說見解,期能收執簡馭繁、綱舉目張之效。另本書收錄之歷屆試題解析,意在使讀者更加熟稔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並在實作過程中提升對於爭點之敏銳度及答題之精準度。最後,希冀本書的出版,對於各位有所啟發或助益,期能儘快自考試苦海中破繭而出,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
「上天只會給我們能夠克服的試煉。 ─仁醫」
蕭培 謹識
銀行招考民法考試準備技巧及解題策略
(一) 法條之理解與記憶
研讀民法,背誦與記憶是必要的。然而,如何有效率地記憶,並將之內化 至腦海中,誠屬能否順利上榜之關鍵,以下茲將法條背誦之技巧整理如下:一、 背誦前應先瞭解法條之意義、立法理由乃至背後之精神,透過理解之方式背誦, 方能形成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諸如民法第4條規定,同時以文字與數字 表示,當二者歧異又無法探求當事人之真意時,應以文字為準,如此規定係因 文字較為謹慎,誤書(寫)之機率較低。二、以法條之「條號」及「構成要件」為 主,切勿一字不漏地背誦,如此將徒耗時間及精神。三、背誦前應先理解各編、 章、節之體系位置後,再進行區塊式記憶,諸如債之發生原因可分為契約、無因 管理、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四種,而其法條位置分別為契約(民法第153條至第 166條) 、無因管理(民法第172條至第178條) 、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至第183 條) 、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至第198條)。四、適時運用創意聯想法、口訣記憶 法、索引記憶法,亦有助於法條之記憶。
(二) 熟讀歷屆試題
銀行民法考試題型可分為「選擇題」及「申論題」,選擇題命題較為單純,多為法條概念題,一般來說對於條文具有相當之熟悉度即可輕鬆應對;相對的,申論題近來命題趨勢自傳統之問答題型,轉趨為問答與實例題型各半,如未研讀近期歷屆試題,勢將難以掌握命題趨勢及方向,由此可見研讀歷屆試題確有其重要性。此外,部分銀行考試亦曾以其他國家考試之歷屆試題命題,諸如第一銀行法務人員民法第1題與87年高考三級法制人員民法第1題相同、臺灣銀行六職等法務人員民法第2題與95年原民三級特考民法第1題第3小題雷同,因此利用閒暇時間研閱其他國家考試之歷屆試題,亦有相當之助益。
(三) 答題技巧
申論題答題技巧因「問答題型」或「實例題型」而有所不同,面對申論題型,可將相關法條、結論於首段或標題中點出,再分段闡釋之,務求工整扼要、清晰明瞭,如題目要求說明「終止收養」之方式,首段可先引述民法第1080條、第1080-1條、第1081條等規定,並敘明終止收養之方式(合意終止、許可終止、判決終止),再分段詳述說明、至於實例題型,則應以「請求權基礎」為思考核心,擇定切中核心之標題,再運用法學三段論法─大前提(法律規範) 、小前提(事實涵攝) 、結論三段架構,得出合乎邏輯推論之結果。此外,答題過程中如能輔以司法解釋、判解函示或學說見解,亦可增添答題之深度及廣度,以獲取較佳之分數。
大數據分析-找出真正會考的重點!奠基於「近10年銀行招考試題」、「總題數超過萬題」之考題資料庫。透過紮實的作工將各題命題範圍「逐題分類」後,淬煉出各科目「真正的重點」!
★大量運用「圖說」、「色彩」,讓民法變簡單!★
一、「大數據」分析:整理出銀行招考民法「一定會考的重點」;
二、「白話/圖像」條文釋義:拒絕法條堆疊死記硬背;
三、「Q&A」、「小講堂」補充單元:優化學習/記憶成效!
民法為銀行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也因此,研讀上應先瞭解民法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命題大綱,進而針對各章節之出題比例,適正排定讀書計畫,以求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取最高的投資報酬率,切勿鉅細靡遺地針對每一章節、條文作地毯式背誦,或徒耗過多的時間針對特定主題、爭點進行研讀,畢竟,國家考試並非學術研究,聚焦針對命題焦點作有意義的投入,才是上榜的不二法門。
民法相較於其他法科來說,體系龐雜、條文繁多,較難一蹴可幾地融會貫通,因此,本書使用簡明之文字闡述民法各編體系架構,並摘錄具代表性之判解函釋及學說見解,期能收執簡馭繁、綱舉目張之效。另本書收錄之歷屆試題解析,意在使讀者更加熟稔考情趨勢及命題焦點,並在實作過程中提升對於爭點之敏銳度及答題之精準度。最後,希冀本書的出版,對於各位有所啟發或助益,期能儘快自考試苦海中破繭而出,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
「上天只會給我們能夠克服的試煉。 ─仁醫」
蕭培 謹識
銀行招考民法考試準備技巧及解題策略
(一) 法條之理解與記憶
研讀民法,背誦與記憶是必要的。然而,如何有效率地記憶,並將之內化 至腦海中,誠屬能否順利上榜之關鍵,以下茲將法條背誦之技巧整理如下:一、 背誦前應先瞭解法條之意義、立法理由乃至背後之精神,透過理解之方式背誦, 方能形成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諸如民法第4條規定,同時以文字與數字 表示,當二者歧異又無法探求當事人之真意時,應以文字為準,如此規定係因 文字較為謹慎,誤書(寫)之機率較低。二、以法條之「條號」及「構成要件」為 主,切勿一字不漏地背誦,如此將徒耗時間及精神。三、背誦前應先理解各編、 章、節之體系位置後,再進行區塊式記憶,諸如債之發生原因可分為契約、無因 管理、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四種,而其法條位置分別為契約(民法第153條至第 166條) 、無因管理(民法第172條至第178條) 、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至第183 條) 、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至第198條)。四、適時運用創意聯想法、口訣記憶 法、索引記憶法,亦有助於法條之記憶。
(二) 熟讀歷屆試題
銀行民法考試題型可分為「選擇題」及「申論題」,選擇題命題較為單純,多為法條概念題,一般來說對於條文具有相當之熟悉度即可輕鬆應對;相對的,申論題近來命題趨勢自傳統之問答題型,轉趨為問答與實例題型各半,如未研讀近期歷屆試題,勢將難以掌握命題趨勢及方向,由此可見研讀歷屆試題確有其重要性。此外,部分銀行考試亦曾以其他國家考試之歷屆試題命題,諸如第一銀行法務人員民法第1題與87年高考三級法制人員民法第1題相同、臺灣銀行六職等法務人員民法第2題與95年原民三級特考民法第1題第3小題雷同,因此利用閒暇時間研閱其他國家考試之歷屆試題,亦有相當之助益。
(三) 答題技巧
申論題答題技巧因「問答題型」或「實例題型」而有所不同,面對申論題型,可將相關法條、結論於首段或標題中點出,再分段闡釋之,務求工整扼要、清晰明瞭,如題目要求說明「終止收養」之方式,首段可先引述民法第1080條、第1080-1條、第1081條等規定,並敘明終止收養之方式(合意終止、許可終止、判決終止),再分段詳述說明、至於實例題型,則應以「請求權基礎」為思考核心,擇定切中核心之標題,再運用法學三段論法─大前提(法律規範) 、小前提(事實涵攝) 、結論三段架構,得出合乎邏輯推論之結果。此外,答題過程中如能輔以司法解釋、判解函示或學說見解,亦可增添答題之深度及廣度,以獲取較佳之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