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刑事訴訟法精粹 | 拾書所

新編刑事訴訟法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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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用以追訴、審判人民之犯罪行為,故程序是否完善,關係
到憲法上所賦予人民之權利是否受到保障。因此,刑事訴訟法之規範甚須
謹慎。若無完善之程序規定,則人民在受刑事追訴時,有可能在不同訴訟
程序中遭受不符合人性尊嚴之突襲,有違刑事訴訟之真意。無論如何,要
能達成刑事訴訟法真實之發現、基本人權之維護、迅速之裁判以及法治國
原則四大目的,實須有完善的刑事訴訟法程序,亦有賴檢警調與司法人員
於追訴審判犯罪時,本於刑事訴訟之重要基本原則行事,如人性尊嚴保障
、比例原則、自由心證原則、傳聞法則等。
刑事訴訟制度有採職權進行主義者,亦有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者。前
者主要特色是為法官對於訴訟的進行,其角色採積極介入、全面主導,目
的重在發現實體之真實;而後者主要特色在法官對於訴訟的進行或中止,
其角色扮演中立與被動的角色,目的重在維護程序之公正、保障人權。關
於刑事訴訟之目的主要在於實質真實之發現、基本人權之維護、迅速之裁
判以及法治國原則之實現,斟酌各種目的,規劃出盡善盡美之制度,實屬
不易。我國向來承襲大陸法系採職權進行主義,但卻因此產生許多弊病,
如法官猶如球員兼裁判、檢察官怠行其職、人權不受尊重等。故此,我國
司改會決議修正之刑事訴訟法之方向,朝向「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這也是為何近年來刑事訴訟法大幅度的修正之緣由。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
義之意義在於對於刑事被告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程序之進行由當事人進行
攻防,檢察官須就被告犯罪事實負實質舉證之責,法院立於中立角色審判
,只有在必要時,為了澄清事實真相或是維護公平正義以及被告重大利益
時,才可發動職權調查證據。簡言之,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是採當事人
進行主義為原則,例外得採職權進行主義為輔助。
刑事訴訟法之目的在於獲致一個依照實體刑法的正確裁判,是確定並
實現國家於具體刑事個案中對被告刑罰權的程序規範,其中偵查程序僅為
刑事訴訟程序中之一環,但卻極為重要,若偵查機關實施偵查活動時,未
遵守偵查之基本原則與程序要件,於一定要件及界限下行使其偵查權責,
便難謂合法且詳實之偵查,則後續之起訴、審判與執行程序將難以開展,
甚至導致冤獄或無法有效地追訴犯罪。
偵查方式因犯罪手法不同,亦相對地多樣、繁雜,為兼顧刑事訴訟法
發現真實之目的與人民基本權之保障,偵查程序法制化自有其必要。偵查程
序為刑事訴訟程序能順利進行之根基,又刑事訴訟法涉及程序規範,相當繁
瑣,學習上或許不如實體法之學習來得活潑、有趣,且法條之數量浩繁可期
。至於本書之編排,主要是把握體系分明、簡明扼要、提綱挈領、去蕪存菁
的原則而編撰,即是為了幫助讀者能輕易面對刑事訴訟法繁複的偵查程序,
以動態之程序規範來製作此書,讓單調的法條規定能靈活呈現。
希望能對讀者,尤其是準備警察各項相關考試的考生,能產生鉤玄提
要,一目瞭然,迅速找到關鍵詞句,且有系統地吸收,以免繁瑣記憶之苦
,而收事半功倍之效,考生透過此書,可有效學習,必能穩操勝券,金榜
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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