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專案審計報告-桃園市陸光四村國宅社區外牆保固及修繕工程執情形 | 拾書所

審計部專案審計報告-桃園市陸光四村國宅社區外牆保固及修繕工程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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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本書揭露桃園市政府辦理陸光四村國宅社區外牆保固及修繕工程執行情形,尚有未完成保固事項,卻未盡應有之注意,喪失行使保固保證權利,復延宕行使瑕疵修補請求權,致民事求償敗訴;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已移撥,未依規定將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責任移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歷年持續編列經費進行維護,經促請桃園市政府檢討改善,已於外牆修繕工程完工後,移交社區管理委員會維護,並加強機關採購履約內部控制及監督機制。中華民國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監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預算之執行,並就其運用資源之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進行考核,本書揭露桃園市部分公所未有效經營管理公有零售市場,致市場長期閒置,經促請前桃園縣政府與桃園市、中壢市及大溪鎮公所檢討改善,已研擬改善措施,重新整建及活化市場,提升公產使用效能,截至105年底止增裕庫收1,2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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