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實務工作者的主要任務就是在個案中定紛止爭,處理問題的方法自然和法學界不同。法學界必須要思考實務工作者無暇也無需留意之處,除了應提供研究成果以減輕實務界的論證負擔外,也要透過判決和實務界對話論辯,這就是本書的寫作緣由。
觀察實務見解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針對特定議題,透過大量判決來觀察實務上的長期發展趨勢,另一種則是直接針對個別判決提出評論。本書共集結了16篇文章,除了〈評「所知‧所犯」規則於司法實務上的運用〉與〈最高法院關於性強制罪違反意願要素的解釋趨向〉兩篇長文外,其餘均採第二種方式寫作,其中涉及的議題相當廣泛且熱門,包括像是妨害秘密罪、性犯罪、財產犯罪、交通危險犯罪、選舉犯罪以及司法犯罪等。每篇評析除了羅列國內的相關意見外,也整理德國文獻中的重要學說,最後並提出己見,希望能提供不同思考方向給實務界及讀者們參考。
觀察實務見解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針對特定議題,透過大量判決來觀察實務上的長期發展趨勢,另一種則是直接針對個別判決提出評論。本書共集結了16篇文章,除了〈評「所知‧所犯」規則於司法實務上的運用〉與〈最高法院關於性強制罪違反意願要素的解釋趨向〉兩篇長文外,其餘均採第二種方式寫作,其中涉及的議題相當廣泛且熱門,包括像是妨害秘密罪、性犯罪、財產犯罪、交通危險犯罪、選舉犯罪以及司法犯罪等。每篇評析除了羅列國內的相關意見外,也整理德國文獻中的重要學說,最後並提出己見,希望能提供不同思考方向給實務界及讀者們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