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藝圖籍考 | 拾書所

中國武藝圖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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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工作室收集到一份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出版的《體育報》(今《中國體育報》),上面刊登了唐豪先生逝世的消息,全文如下:
本報訊 國家體委運動技術委員會委員唐豪同志,在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日因患支氣管炎哮喘呼吸衰竭不幸逝世。享年六十三歲。

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國家體委在嘉興寺舉行了公祭。會上由國家體委副主任黃中同志代表機關全體同志獻花圈,運動技術委員會副主任王任山同志介紹了唐豪同志的生前事蹟。參加公祭的有唐豪同志的生前親友和國家體委機關的一百多人。公祭後已移靈八寶山安葬。

唐豪同志曾多年從事司法及教育工作。一九一九年參加上海救國十人團積極宣傳抗日;一九二七年受國民黨迫害逃往日本留學,回國後仍積極參加愛國活動。一九三二年在上海法政大學,在黨的領導下從事學生運動;五卅慘案大遊行被推選為法律委員會副委員長。並曾為「七君子」史良等同志在法庭進行法律辯護,與國民黨反共法律作了多年政治鬥爭。解放後歷任上海市公安局法律顧問,華東檢察署調研室主任,華東行攻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委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委員等職,並於一九五四年當選為上海市人民代表。

從這份報導對唐豪先生四十年人生經歷的追述上,人們看不出這位「國家體委運動委員會委員」同「體育運動技術」(更不要說「武術」了)之間,存在哪怕一絲一毫的聯繫,這真是令人費解!一代學人傾心從事的學術和他學術生涯的華彩樂章,竟被上述三九三字由權威部門發布的報導蓋棺論定,抹殺殆盡。聯想到一九四九年之後,唐豪先生早年著作大都未曾再版(吳文翰先生語)這個不爭的事實,人們有理由認為,這不僅是一個學者個人的悲哀,更是一個學科整體的悲哀。

然而,唐豪先生其人其事,是不可能被如此抹殺掉的。在這個問題上,中國武術學會委員、暨南大學教授馬明達先生有著客觀且精到的評論,馬教授說:

「我們一直為當代武術界出現過唐豪(字范生,號棣華)先生這樣的武術家而感到慶幸,感到榮耀。他是傑出的律師,是學養宏深的文史專家,是一位富有正義感的社會活動家;同時,又是武術家,是武術史和民族體育史學科的奠基人。唐豪先生是迄今唯一一位對武術文獻和民族體育文獻做過系統料理的學者。早在半個世紀以前,唐豪先生發表的《中國武藝圖籍考》及其《補篇》,還有新中國成立後發表的《中國民族體育圖籍考》和許多論文專著,是二十世紀武術史和民族體育的畫時代的著作,也是武術目錄學和文獻學的創軔奠基之作。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他的著作也不免有這樣那樣的疏失,這其實很正常,我們既不必為賢者諱,也不必橫加指議,重要的是深入認識他的開拓精神和學術成就,學習他實事求是的治學態度和卓越的武術識見,把他所汲汲開創的武術學業繼承下來,並不斷加以恢宏發揚。對武術和民族體育史來說,這是科研工作的基礎,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遺憾的是,唐先生所開創的武術文獻學和目錄學,在唐先生以後竟成了一門『絕學』,不但後無來者,而且連他的著作也差不多成了無人問津的塵封之物,更不要說整理出版了。這是一個耐人深思的現象。深入地探索這一現象的成因,對研究當代武術為什麼不斷萎縮衰變而無所適從的原因,對分析武術理論不斷淺薄化的原因,肯定大有幫助。」(馬明達《說劍叢稿》)

本工作室同仁,深以馬教授之言為然,這也是本套《唐豪文叢》之所以會編輯和出版的大背景與初衷。

唐先生的離去,至今已經快五十年了,武術史學界無論是讚成還是反對他的人,大概誰都不能無視唐豪先生的存在,潑髒水也好,唱讚歌也罷,他都是「我國現代武術史上一位繞不過去的人物」(顧元莊先生語),為學而能如此,當復何憾!

從上文《體育報》近五十年前的報導中,我們知道唐先生被「移靈八寶山安葬」。光陰荏苒,世事變遷,唐先生的墓葬是否安然不得而知,而此套叢書,就權作我們心底為唐先生再樹的一塊墓碑罷。

本書出版尚有若干事宜需同唐氏後人接洽,唐先生身後蕭條,本工作室曾多次托人尋找先生的後人唐世敏女士未果。現書數語,留此存照,以為日後聯繫之憑證也。

本書編輯出版得金仁霖、林子清、吳文翰、顧元莊諸位先生大力協助,謹此致謝。

瀚海工作室

凡例

一、無論已刊未刻圖籍,本書一概入錄,唯以撰於清代者為限。已刊諸書,如取舊本影印、覆刻、翻版、改編者,附之當條。未刊諸書,以所知所藏所睹者為限。
  
一、本書分諸藝,角力、手搏、擒拿,射、彈、弩、槍、棍,戈、戟、刀、劍、斧、干盾、狼筅、钂鈀、器制、儀節、選舉等二十類,其未為列類者,概入諸藝。
  
一、凡一書包舉數類者,除入諸藝外,並見各類,以便檢查。內容龐雜者就其大體分見之。
  
一、一書著錄數目者,只舉《史志》。《史志》未著錄者,始舉《補史志》。《補史志》未著錄者,始舉他目。數目不同者,並舉之。同者,舉其最早之目。未知最早之目者,舉所知之目。
  
一、入錄圖籍,除未詳者外,大都標其存佚。
  
一、入錄圖籍,每類皆依時代為之先後,如有誤列,希讀者不吝指正,以便再版訂正。
  
一、本書除依姚氏所立條目外,兼辨真偽,闢妖妄。
  
一、書非全關武藝者,不標卷帙。目所未經卷帙不詳者亦然。
  
一、書有兩歧,未能即為考明者,存之以俟博洽。
  
一、舊目著錄,只標姓氏,其下無撰字者,本書概題某某,不題某某撰,免蹈《通志》、《嚴悟射訣》誤題撰人之失。
  
一、撰人時代,除題明者外,其餘凡稱某代書目著錄者,其人其書,即屬某代。
  
一、本書援引之文,多為節錄,其充填之字,概加括弧,以資識別。
  
一、武藝作家中,其事蹟無關國家及藝業者從略。凡捍禦外侮之民族英雄、發揚蹈勵之愛國志士、矢志興復之前朝遺民、改進軍器之技術人員、啟迪後學之著述專家,則詳其生平,不徒資考據,兼以興觀感。
  
一、書中考證,有互相關聯而散見數處者,不另標明。
  
一、參考圖籍,因處戰時,多所未備,其有掛漏舛誤,倘蒙讀者見教,期以再版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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