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一座擄獲無數人類想像力的精緻浪漫城市。他,一個美國人,卻愛死了巴黎。憑著這股熱切,以及一種育兒信念「我們希望他在一個放眼所及都很美麗的地方長大」,他在一九九五年拋開紐約舒適與惱人的熟悉事物,帶著妻子與甫出生不久的兒子進行了一趟巴黎朝聖之旅。
當然,除了在公園小徑散步,在當地酒館裡與人進行哲學討論,在紫色夕陽下寫作外,這五年海外旅居時光也包括了撫養小孩、過一天算一天、柴米油鹽的日子。他晚上與法國的知識分子聚會,半夜則必須起床餵嬰兒喝奶;下午參觀完奧賽美術館後,還得帶著孩子大玩彈子檯;三星級主廚在辯論「烹飪危機」時,他則吃著平日的剩菜。我們看到他用完全愉悅且經常令人捧腹的眼光、熱切的智慧與敏銳的筆鋒,外加特殊的機智與洞察力,將神奇與世俗的元素交織在一起,刻畫出一個有家庭的美國人在二十世紀末巴黎是何等模樣。這是本趣味十足且充滿柔情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