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政策的推展,不只是促成在地產業的活化,其更可藉由在地文化特色與地區產業的結合,引領出地區對外界的吸引力,促成地區特色品牌的經營。是故,其亦可被視為融合地區行銷意涵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特性的「地區文化行銷」。
然而,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過程中,應有必要針對不同群體的文化認知差異進行深刻瞭解,並透過多元群體的集體決策行動尋求共識,才足以確實因應對並化解政策推展的根本問題,並創造出地區文化發展公共價值。基此,故本書乃以「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文化公共價值創造結構」為研究核心,並以此結構為基礎,進行序列性論述。此外,因鑑於臺南市在臺灣歷史發展中所具有的傳統且特有文化資產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經驗,故本書亦應用公共管理與公共決策技術,以及由哈佛大學所發展的政策個案教學法,進行臺南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個案研究與實證探討。最後將整體研究成果彙整,付諸討論並推導政策建議。
綜言之,研究者乃期望在文化公共價值創造的理念前提上,探討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公民參與的理論意涵與政策議題,俾期提供讀者跨領域的思維觀點,並利未來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意念發想暨行動酌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