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 「地位」雖然是古典社會學的基本概念,而且是一個社會結構的重要徵象之一,但在當代社會理論中,它卻受到了各式各樣的批判,並多少已為馬克思主義的經濟階級概念所取代。 在本書中,特納提出,社會分層有三個主要成分:政治法律的權利、文化差異和經濟階級。三大要素之間的關係是隨著歷史的變化而變化的,並由爭奪資源的社會所鬥爭而決定的。另外,特納的主要論點是:只有在衝突社會學的視野中,方能理解經濟、政治和文化上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