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夜執迷 | 拾書所

惡夜執迷

$ 350 元 原價 350
我們仍有一段路要走  操縱、主宰、控制,這些是所有性犯罪者的密碼。    強暴的主要動機不是為了性,而是為了控制、主宰一個女人。     《惡夜執迷》(Obsession)作者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w)對性狩獵者的解析,一針見血。  猶記得殺人兼強暴犯陳進興,在電視上公然說他的連續強暴行為是「需要嘛!」,不知有多少民眾無知且固著地將之解讀為「性需要」;勵馨基金會甚至接獲民眾責怪婦女團體反對公娼,陳進興才會去強暴良家婦女!這是台灣民眾對性狩獵者太「陌生」了,天真地以為只要他們的性需要被滿足了,就不會有事。這樣的想法不僅將自己陷於危險性境,同時置受害者於不義中,彷彿意指她們引誘加害者性衝動是自作自受。  作者提醒,防禦的第一線在於了解敵人。在《惡夜執迷》一書裡,他舉了許多的強暴案件,令人驚悚,但卻都一再證明性犯罪者更深層的動機也許是為了男性氣概、發洩心中的怨忿,或是滿足更複雜的性幻想,至於性行為本身則屬次要。然而,強暴案之所以不同於其他攻擊案件,並非在於犯罪者是否持武器(如木棍)襲擊被害人,而是它牽涉到的性因素,這正是受害人最不願發生或極端恐懼的罪行,它使得被害人嚴重受創,甚至得忍受周遭人士莫須有的猜測。  勵馨服務的眾多個案,幾乎每則個案受創後,她及她的家人生活從此變調走樣,這是很殘酷的事實。台灣這一、二年因彭婉如事件,通過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各縣市才開始成立「性侵害防治中心」關心起受害者。然而,資源仍然非常不足,各縣市幾乎都是以中央政府所補助的一名人力起家。我們不僅欠缺專業的諮商人力,更欠缺執法有力、辦案有經驗的檢警人員。  作者在書中介紹的費爾法克斯郡警局犯罪調查處之下的「被害人與證人科」,足以為台灣借鏡。他們與倖存者共患難,包括介入辦案過程、陪伴偵訊、上法庭、追蹤加害者假釋進度、賦權給被害人;而在每年四月的「全國犯罪被害人權益週」邀請社區共同參與,並逐一朗讀被害人名字,透過榮耀的回憶,使被害人精神永垂不朽。這是多麼體貼的服務,台灣仍有一段路要走。  書中最令人感動的是,施密特夫婦因愛女史蒂芬妮被姦殺後,化悲憤為力量,成立「聲援史蒂芬妮」基金會,致力於對未知性狩獵者的認識以及努力敦促修法。經施密特及史蒂芬妮特案小組成員的努力通過四項法案,包括性狩獵者服完刑之後,如仍被評為危險性,可依法轉至精神病院;假釋出獄必須回執法機關登記,這項登記開放公眾取用;求職時若蓄意欺瞞過去性侵犯前科應屬重罪,法官量刑,大部分的性狩獵者的刑期可以加長。  這些都是歷史性的轉變,而其轉折,只因倖存者及有心人的努力,竟然築夢踏實!感謝天下文化出版此書,台灣需要引進更多國外相關著作或鼓勵本土經驗整理出書,期待透過這些書的出版,鼓舞昨日受害者,今日倖存者,都能成為明日的倡導者。(本文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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