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係指資金需求者將特定的金融資產,轉換為具有一定投資性與財產價值的有價證券(或稱短期票據),並進而向資金有餘者籌集資本的融資交易。
因其證券化標的,是金融機構的信用創造,因此又稱為「信用證券化」。此外,金融資產證券化交易的融資基礎,是特定的資產群組,因此具有「資產基礎融資」的屬性,而這一屬性的彰顯,在於資產分割作用下,其風險隔離與優先受償權機制的架構,因此這種交易形態又稱為「架構式融資」。本書內容則在探討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法治,全書共分成七章,理論解說、實務分析、法制探討,都非常深入。
因其證券化標的,是金融機構的信用創造,因此又稱為「信用證券化」。此外,金融資產證券化交易的融資基礎,是特定的資產群組,因此具有「資產基礎融資」的屬性,而這一屬性的彰顯,在於資產分割作用下,其風險隔離與優先受償權機制的架構,因此這種交易形態又稱為「架構式融資」。本書內容則在探討我國金融資產證券化的法治,全書共分成七章,理論解說、實務分析、法制探討,都非常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