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蘋果都擋不住FBI,
那麼「其他人」呢?
Google:
「自願將資訊交給第三方的人,就不該對隱私有合法的期待。」
◎一張50元的折價券,就讓你出賣個資了嗎?
購物網站告訴你:立即登錄會員,送50元折價券。於是,你就把個資賣掉了嗎?
當你在購物網站、網路書店、網路訂房網站、搜尋網站……等等,因為一點點折扣、優饋、回饋而匆匆按下「我同意」,並填入資料時,你就已經被賣給「數據經紀商」了。
你會說:誰在意?網路上沒有秘密可言,多我一個人被洩漏個資也不算什麼。但羅伯特‧席爾要告訴你的是:你被賣掉的,不會只是你的名字、你的電話、你的地址、你的婚姻狀況……等等。
你搜尋某種疾病的資料、你查詢的某些敏感議題、你在網路上查詢你的房子是不是位於土壤液化區、你習慣點閱哪些新聞(!),這些資料可能會被賣給保險公司、房仲業者、或是某些人力銀行。
於是你可能被預先剔除在某些保費比較便宜的保險外,於是願意花大錢買廣告的
、你夢寐以求的企業可能會預先對你拉下大門,因為你可能,不是那麼善良的人。
一個折扣、一個方便、一個習慣,就賣掉你的未來。如果你預先知道這些事,還會按下「我同意」嗎?
◎會對你有興趣的,可不只是要賣你東西的人而已。
在美國,Google不像蘋果的庫克,如果需要的話,你的Gmail會被政府人員以國家安全為名看光光。拿過諾貝爾和平獎的歐巴馬,任內核准監聽監視的規模,遠比發起伊拉克戰爭的小布希更巨大。你覺得這都不算什麼──不跟恐怖份子沾上邊,幹嘛怕政府監聽呢?
不過你需要的知道的是:會對你在臉書上分享的「喜悅」有興趣的可不只是國安單位,還有國稅局。
你確定你在臉書上做的小生意,國稅局一點興趣都沒有嗎?
這個時代最大的問題是:這些跨國企業可不是只把你的資料賣給這家公司、賣給那家公司,他們還主動開後門給政府單位,以換得更多方便。但可能隨之引發的資安問題則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之內。Google說得好:
自願將資訊交給第三方的人,就不該對隱私有合法的期待。
看到這裡,你還認為任由政府機關監聽監視你的隱私,對你不會造成絲毫影響嗎?
◎庫克拒絕FBI,「其他人」敢嗎?
從九一一開始,從發動伊拉克的小布希到拿諾貝爾和平獎的歐巴馬,簡直時時刻刻透過各種演說、新聞、戲劇來提醒世人:恐怖攻擊無所不在,所以監聽手機、入侵私人電子郵件信箱、提取個資不但必要,而且非常正義。
但當庫克基於保護顧客隱私而拒絕為FBI開鎖蘋果手機,
FBI仍在駭客的協助下繞過蘋果的限制,成功開鎖。
庫克敢對FBI說NO,「其他人」敢嗎?
而當蘋果也無法抵抗國家力量──那麼,「其他企業」呢?
或者我們該問:這些企業,會選擇拒絕國家力量嗎?
如果你知道使用搜尋引擎或網路信箱會有以下這些情形,
告訴我,你還會使用它嗎?
þ因為使用搜尋引擎,所以銀行認為,你可能不會準時付貸款
þ因為使用搜尋引擎,所以企業認為,或者你不適合這個工作
þ因為使用搜尋引擎,所以房仲認為,你的房子可能不太好賣
þ因為使用搜尋引擎,所以保險公司掌握到,能夠調高你保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