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災害防救白皮書」全書分成七大章節。綜整政府在103年各項災害防救之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重建四個階段之施政重點與成果,簡要說明相關部會機關施政重點、災害防救預算配置情形及年度新興施政課題等。概述如下: 本白皮書節錄麥德姆颱風、鳳凰颱風、0731高雄氣爆、復興GE222澎湖馬公空難及海研五號海難等災情說明及相關應變處置與策進作為,並說明政府為使各項災害發生時,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積極提出各項具體改進作為,藉由災難學習應對災難之道。 近來更極力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包含調整中央災害防救體系,強化政務委員協調督導功能;並增設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副指揮官,積極強化平日及災害發生初期應變機制,加強災害現場中央前進協調所及地方現場指揮所聯合作業機制。 此外,藉由0731高雄氣爆經驗,積極檢討工業管線整體災害防救機制,依災害防救法指定經濟部為工業管線災害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並將丙烯等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原物料及產品,列為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之危險物品,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管理;另修訂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本計畫,增訂複合式災害應變機制、持續推動流域綜合治理、完成海岸管理法立法等,皆為我國致力於降低災害發生之施政成果展現。 整備及演練事項部分,綜整各部會年度成果,並納入國軍防救災兵力器具及後備救援能量、國家防災日海嘯警報試放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之備災倉庫救援能量等作為。應變及復原方面,主要強化氣象、水象及土象之災害警戒機制及應變作為。另請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針對主管災害訂定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以利災時擔任災害應變中心的指揮官及各功能分組迅速處理各項應變作為,及時掌握災害現場救災情形與支援需求,提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效能。 有關政府災害防救預算配置情形,包含104年行政院各部會編列之災害防救預算約236億元,佔中央政府歲出預算1.20%;以及近年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預算(104年各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編列約97億元)、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撥付各地方政府天然災害經費(104年總計約46億元)等相關統計。 另彙整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所提之災害防救政策,並參考本院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行政院黃金十年之災害防救施政主軸等,所提出年度新興課題為政府未來短、中、長期施政之優先推動政策,包括強化規範不良天候航機起降標準、健全工業管線管理機制、落實全國港口海難暨海洋污染災害防救演練、精進颱洪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情資研判作業效能、強化應變管理資訊雲端服務(EMIC)功能服務、推動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防檢疫及氣候變遷關聯性調查、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措施、建立潛在大規模崩塌防災警戒機制及強化大型活動安全管理機制等9項課題。 本白皮書提綱挈領說明政府的施政重點及努力的方向,作為我國災害防救施政鑑往迎來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