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憲法學基礎理論(五)乃作者在一段時間對同一法領域學術研究論著集結成書之方式,以近年來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作為編選內容。本書內容集中在憲法、行政法及環境法領域,由於此期間世界氣候變遷劇烈,台灣環境問題不僅是國內環境問題,還聯繫到國際環境保護公約與條約,因此本書就以憲法與行政法為基礎,針對環境法在氣候變遷下所面臨相關問題為評析與回應。
此論著有以下特色,乃以憲法為基礎,建構環境法在憲法秩序下的定位與價值導向,使我國環境法論著建構在我國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不僅使環境法未來可以成為在憲法秩序下與其他法領域並駕齊驅之獨立法領域,且內涵了幾十年來我國憲法價值理念或靈魂,這也是自2012年環境法總論寫作,改變了自1999年來環境法總論及環境法學基礎理論(一)、(二)系列中,純以環境法為內容的研究方式,而是在環境法總論部分持續地與憲法聯繫,也就是以建構在我國憲法價值秩序下的環境法理論為本書主要內容,因為任何一法領域發生的問題與困境最終仍需在實證憲法價值秩序下,來接受檢驗與落實憲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