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實務DIY | 拾書所

公證實務DIY

$ 401 元 原價 450
公證制度為預防司法之一環,在民事程序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公證的標的包含各式各樣的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因此,公證人或辦理公證業務者,皆亟需一本完整翔實的工具書。本書不僅網羅詳盡的公證書範本,並詳介公證程序,是辦理公證時最佳的參考用書。

說起公證事件的標的,可真是林林總總、不勝枚舉,打從較為單純的公證結婚、公證遺囑……,到複雜的買賣公證、承攬契約、合建契約……,都是公證的範圍。除了依法律規定必須以公證方式才能發生法定效果的,例如公證結婚、公證遺囑、密封遺囑等外,因為公證書可附強制執行條款,將來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即可憑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所以有此需要者,可預先行公證程序,以減免日後訟累。

針對附強制執行條款事項,依公證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得依該證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
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
四、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

不過必須注意,若請求附強制執行條款,其收費按一般的公證費用再加收二分之一。請求公證的方式,可以以言詞或書面為之。而且必須提出下列文件:
一、請求人本人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證明其實係本人。如請求人為外國人者,應提出護照、其本國使領館出具之證明書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請求人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資格證明文件。看了以上的介紹,讀者一定覺得不過癮!

如果欲更了解公證制度,建議讀者可參閱「公證實務DIY」一書。本書由進入公證實務界多年的鄭雲鵬公證人,以其累積多年之經驗,彙編經辦之案件成書,內容豐富,共附有一百二十餘個案例,可做為新任公證人及辦理公證業務者的參考用書。

本書共分為三大篇:

第一篇為序論,說明公、認證不同之處。

第二篇為公證之請求,概略說明公證請求的過程及應注意事項。並例舉詳細之書件,例如各式公證請求書、公證授權書。且詳細說明公證書之製作方式。

第三篇則收集完整的公證書件範例。

共分為三大章,第一章為債權、物權公證事件,包括買賣(移轉)公證事件、租賃契約公證、互易或交換(移轉)公證事件、委託經營契約公證、消費借貸契約公證……等。
第二章為親屬、繼承公證事件,包括收養契約公證、監護權委託行使契約、扶養給付協議公證、認領之公證。第三章為私權事實公證事件,包括機具持有私權事實公證、完工事實之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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