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概要
現代意義的行政法是近代民主憲政體制之產物,其由民意機關所制定,用以拘束行政機關,並為人民權利、義務關係之準據。學者通說咸認為行政法之醞釀、發生與發展,與「分權思想」、「法治主義」形影相雖,可謂無「分權」、「法治」,及無「行政法」。
分權思想之重點,非僅止於國家全力分配之理論性割離,或國家權力結構性及技術性之分類,實乃欲摒棄對於可遇不可求的「人品」之期待,以建立一套恆久貫通的制度。
分權主義是法治主義的前提,而法治的要求是針對人質之嚴重缺陷所提出的時代進化性修正。
作者介紹
蘇嘉宏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中山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碩士、博士研究。復興大學國際政治系法學博士,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訪問學者。
洪榮彬
台大法律系法學組法學士,輔大法研所公法組法學碩士,律師高考及格。
現任弘誠法律事務所律師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