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實務問題Q&A | 拾書所

著作權法實務問題Q&A

$ 315 元 原價 350
★ 司法院大法官謝銘洋教授撰文推薦!

老師用國家考試的題目來做為小考考題,侵害著作權嗎?
補習班可以直接翻印公開發表的著作嗎?
101建築物好漂亮,拍照做紀念會違法嗎?
著作權法相關的實務問題,這本書通通告訴你!

如果您有以下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從著作權的定義、使用範圍,到著作權的周邊保護、合理使用等等,都有詳細的案例解說以及圖示。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著作權法的專家!

謬論一
Q:明明知道是盜版的光碟,還去購買,是否侵害著作權?
A:沒有,只是單純持有盜版光碟是沒有侵害著作權的!

謬論二
Q:在夜市販售日本的盜版光碟,沒人來告就不會被抓?
A:錯,著作權法關於涉及「光碟」內的違法重製罪、散布罪,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謬論三
Q:喪家自己在喪禮播放正版音樂要取得公播權授權嗎?
A:不用,此為「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的活動,不構成公開演出,禮儀業者播放則否。

謬論四
Q:出版社收到作者投稿,認為內容不佳,可以隨意刪改投稿者的創作嗎?
A:不行,作者對於著作擁有禁止不當變更權,除非經過作者同意。

謬論五
Q:自己掃瞄老照片放到網路上,被他人拿去使用,可以告他侵害製版權嗎?
A:不行。製版權只適用在文字著作或美術著作,照片屬於攝影著作,不在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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