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同仁辦理法制作業有所依循,於102年12月編印「司法院法制作業參考手冊」,並於104年10月、107年10月進行修正。因最後一次修正距今已3年有餘,實務現況有所更迭,爰予全面檢視,重新編印,以符實際運用現況。本次納入111年7月8日修正之「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並新增收錄「中央機關訂定規費收費標準之法制問題」、「法規(修正)草案格式」、「法規名稱英譯統一標準表」等資料,俾便同仁辦理法制作業 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