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德軍中各型坦克的研發背景和預定任務
訓練用車的I號、II號坦克和裝甲師主力的III號、IV號坦克
V號豹式、VI號虎I型、VI號虎王坦克以及捷克製的35、38坦克
任何坦克的研製必然有其背景和研發目的,也需要和軍隊裝甲兵建設的構想和現實問題所契合。沒有一款坦克是為了單純追求極限性能而被研製出來的,性能是根據這些坦克所要擔負的任務,所要面對的對手和實際的戰場情況而確定下來的。
一次大戰結束後,德國被迫簽訂《凡爾賽條約》,其中協約國禁止其發展與生產戰車,然而到了1920年代中期,德國軍方已體察到未來建立裝甲部隊的需求,故機動兵總司令部參謀海因茨.古德林於1930年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偷偷展開了德軍裝甲武力的研製與發展。
德軍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主要的作戰模式,便是舉世聞名的“閃電戰”戰術,這種透過裝甲、空中力量以及摩托化力量協同作戰,對敵實施戰術包圍和物理摧毀,將敵人全部殲滅,的“大規模殲滅戰”戰術已經成為全新的作戰方式,被廣泛認為是作戰藝術的革命性發展。
本書有系統的介紹二戰德軍研製和生產的坦克(不包括繳獲自敵軍的坦克或者以德國坦克為基礎而改進的自走砲)。
訓練用車的I號、II號坦克和裝甲師主力的III號、IV號坦克
V號豹式、VI號虎I型、VI號虎王坦克以及捷克製的35、38坦克
任何坦克的研製必然有其背景和研發目的,也需要和軍隊裝甲兵建設的構想和現實問題所契合。沒有一款坦克是為了單純追求極限性能而被研製出來的,性能是根據這些坦克所要擔負的任務,所要面對的對手和實際的戰場情況而確定下來的。
一次大戰結束後,德國被迫簽訂《凡爾賽條約》,其中協約國禁止其發展與生產戰車,然而到了1920年代中期,德國軍方已體察到未來建立裝甲部隊的需求,故機動兵總司令部參謀海因茨.古德林於1930年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偷偷展開了德軍裝甲武力的研製與發展。
德軍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主要的作戰模式,便是舉世聞名的“閃電戰”戰術,這種透過裝甲、空中力量以及摩托化力量協同作戰,對敵實施戰術包圍和物理摧毀,將敵人全部殲滅,的“大規模殲滅戰”戰術已經成為全新的作戰方式,被廣泛認為是作戰藝術的革命性發展。
本書有系統的介紹二戰德軍研製和生產的坦克(不包括繳獲自敵軍的坦克或者以德國坦克為基礎而改進的自走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