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交鋒 | 拾書所

神鬼交鋒

$ 240 元 原價 240
話題電影『神鬼交鋒』真人真事原著!

揭開犯罪史上最高明的騙徒傳奇!
『我身上每分錢都是偷來的,絕大部分都拿來花天酒地!吃好的、喝好的、奢華寓所、漂亮女人、名牌跑車,還有其他好玩的。我在歐洲各大城市笙歌達旦,還到世界各地海灘名勝盡情曬太陽……』

本書是超級騙徒阿巴內的生平真實故事,他是史上最年輕被列名FBI頭號通緝要犯,全美五十州以及其他二十六個國家的警方稱他為『通天大盜』。他曾偽裝成醫生、律師、飛行員,甚至FBI探員,於26個國家盜取上百萬財產,一度被緝捕歸案卻又成功脫逃。最後他轉而擔任FBI的得力顧問,成為當前公認最頂尖的反犯罪專家。

搶先試閱--->>第二章 飛行員

我在十六歲時離開家,尋找自我。

其實並沒有什麼壓力逼我離開,不過我不快樂倒是真的。我們家跟以前一樣,仍舊是個戰場。爸還是想跟媽復合,而媽就是不想。爸還是繼續派我做他的調停人,二度追求媽媽,而媽對他把我指派成愛神的作法,也仍舊憎惡不已,我自己也不喜歡。媽已經從鑲牙技師學校畢業,為一家拉奇蒙牙醫工作。她似乎對目前獨立的新生活很滿意。

我並沒有計畫要逃跑。可是每當爸穿上郵局櫃檯職員的制服,開著他那輛破車去上班,我心裡就很沮喪。我忘不了當初他穿的可是路易羅絲牌的西裝,開的是豪華房車。

一九六四年六月的一個早晨,我醒過來,明白是該離開的時候了。世界某一個遙遠的角落似乎正對我低語著:『來吧!』於是我就去了。

我沒有跟任何人道別,也沒留任何字條。我在切斯曼哈頓銀行位於西切斯特分行的活期戶頭裡有兩百美元,那是爸一年前幫我開的戶頭,我從來沒動用過。我翻出了我的支票簿,只提了一只皮箱,把我最好的衣服都塞進去,搭上往紐約市的火車。雖然說紐約不能算是地球上的某個遙遠角落,但我想,作為一個跳板倒是不錯的。

如果說我是從堪薩斯或內布拉斯加來的逃家小孩,那來到紐約,見到這兒亂糟糟的地下鐵、令人敬畏的摩天大樓、混亂吵雜的交通以及熙來攘往的人群,可能會嚇得連滾帶爬,逃回大草原去。但是大蘋果可是我的地盤──至少我自己是這樣想的。

我下火車還不到一個小時,碰上了一個同年紀的男孩,馬上就騙他帶我回了家。我跟他父母說,我是紐約州上區來的,父母雙亡,我得想辦法自力更生,而在找到工作前,得有個地方落腳。他們跟我說,我想在他們家待多久都可以。

我並沒因為他們心好,就打算吃定他們。我急著想去冒險、離開紐約,雖然在那時候我對於要往哪走、該做些什麼,根本就沒主意。

我倒是有個堅定的目標:我要在某個領域裡闖出個名堂。我要找個目標,攀上頂峰。一旦上了頂端以後,就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再把我拉下來。我才不要再重覆老爸當年犯的錯誤,這點我很堅決。

大蘋果很快就證明了沒那麼好吃,即便是對我這土生土長的孩子來說也一樣。要找份差事是沒問題。我替我父親做過存貨登記、送過貨、對文具店的經營很熟悉。我開始打電話給大的文具商品公司,很老實地告訴他們我的背景。我只有十六歲,我說,而且還是中輟生,但是我對文具用品這一行瞭若指掌。在我拜訪了第三家後,那家的經理就以每小時一塊半的薪水雇用了我。我居然天真的以為,這是很公道的價碼。

不到一個禮拜,我的幻想就破滅了。我明白就算我住到最爛的旅館,吃自動販賣機的食物,光靠每個禮拜六十塊,根本就不可能在紐約生存。更讓人氣餒的是,我在約會遊戲中根本被除名,只能坐在旁邊看。目前我所碰到的女孩當中,找不到哪個會認為逛逛中央公園、吃吃熱狗,就算是度過一個美好的夜晚。我自己也覺得這樣子的調情實在太遜,我吃熱狗吃到都快吐了。

我評估了情勢,得出了以下的結論:我拿那麼低的薪資,並不是因為我是中輟生,而是因為我只有十六歲。一個小鬼頭當然不配拿成人的薪水。 於是我一夜間就長了十歲。其實人們知道我只是個青少年時,往往都大吃一驚,尤其是女人。於是我想,反正外表看起來老,那乾脆就當個年紀大一點的人好了。我在學校上美勞課時,表現可是一流。於是我很成功地把駕照上的出生年次改了,從一九四八年調成一九三八年。然後我把年齡證明塞進了皮夾,便以二十六歲、高中失學的身分重新出發,闖蕩就業市場。

我馬上便明白,當初通過『最低薪資條法案』的那些議員,顯然是認為,一個連高中文憑都沒有的人,拿微薄的薪水是理所當然的。沒有人質疑我新的年紀,但是我所找得到最好的差事,是幹卡車司機的助手,每小時兩塊七毛五。在我去找工作時,很多老闆都不客氣地告訴我,一個人薪資的高低,不是決定於他的年紀,而是教育程度。受的教育越高,拿的薪水就越多。

我很感慨地發現,一個高中沒唸完的人,就像是荒野中少了條腿的狼。生存是可以,但會過得很辛苦。過了好久我才想通:其實文憑跟出生證明一樣,是很容易就可以仿造的。

我一個禮拜靠一百一十塊是可以生存,但根本不能過我想要的生活。我太喜歡女人了。賭馬的人都會告訴你,要想破產就去玩母馬。那些我約會的女孩子,一個個都是奔馳的母馬,花了我大把銀子。

我開始用那兩百塊開支票,應付玩樂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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