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體文選
韻文部分為二至五章,分言詩、詞、曲及辭、賦、駢文,由其源起、演進、流派而次第以言其特色、風貌及代表作家及作品。
散文為第六章,由四科八類之始分,至《文體明辨》之演為一二七體。有歷史、諸子、紀傳、政論等歷代撰寫,已蔚為大國。由唐宋至明代之復古、擬古言,散文始終趨向情真意切之路向。
小說、戲劇列為七、八章。小說由六朝志人志怪文言短篇、唐代傳奇、宋人話本而明清白話章回長篇,精采疊湧,目不暇接。戲劇由來於先秦,具體於元劇由及清平劇,亦淵遠流長。
文學批評與民間文學為九、十章。我國重人情,故文評多為直悟,至《文心雕龍》《詩品》《人間詞話》等漸有披文衡章之理則。至民間文學,流布世間,具體可見者有六朝之吳歌西曲、唐變文乃至明清之講唱俗曲,所涉其廣。
隨時代進步,又有「現代文學」應聲而起。新詩、散文、小說已見今人之表情達意多直露、快速,除新詩路向稍見不明,而散文、小說之樣式亦趨向多元之躍進。至於戲劇、小品、兒童文學,益見重視,「我手寫我心」已是流風所至。
作者簡介
李慕如
國立台灣師大文學博士∕現任屏東師院語教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