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是一篇沒有內容的故事。」
很久以前,我曾經被人家這麼說過。老實說,這也是好一陣子以來自己的疑惑。因為故事的本身是好笑的、惡搞的,於是很容易就被等同於「只是笑一笑,沒什麼內容」的東西。
於是我開始觀察,大多數的人認為什麼樣的故事是「有內容」的。大致而言,一篇故事要讓人感動得流下眼淚(通常是悲劇),或是裡頭包含了人生大道理,看了可以讓人忽然間領悟了這些處世哲學,才被認為是一篇「有內容的故事」。
這顯然是預期中的事,悲劇總是比喜劇要來得了不起些。於是,我得出了幾個結論,如果要寫出一篇「有內容的故事」,必須要包含幾個要素:
一、要有人死掉:一篇男主角或女主角會死翹翹的故事,看起來總似乎比一篇男主角跟女主角一直搞笑到最後的故事要來得有深度。
二、要寫到讓人流眼淚:會有角色很可憐或很倒楣,比方說愛的人不愛他(他顯然是個好人Orz),或者從小家境就不好,要不就是缺個眼睛、缺隻手、缺隻腳、缺條尾巴、角或翅膀的。(等等……這是什麼生物?)
三、裡頭要包含人生的大道理:比方裡頭蘊含了佛經、聖經、道德經、山海經、易筋經、月經、橡皮筋……這些偉大的道理,讀了不但可以讓你改善自己的兩性與人際關係,還可以發現自己未來該做的事,宛若你我人生路上的明燈那樣。
所以,「絕世」是一篇「有內容」的小說!
因為它不但有很多人死掉(還投胎再死一次),還會讓你流眼淚(笑到流眼淚不知道算不算),更有缺尾巴缺鐮刀甚至是植物人這樣可憐的角色。但這些都還不是決定性的要素,因為「絕世」這篇故事裡不但包含了國父 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精神,還蘊含了孔子與儒家幾千多年來的思想,甚至如果你用心找,還可以在裡面找到十二條青年守則跟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的能力指標。(請不要真的去找,這些都是胡謅的……)
總之,有好一陣子以來,我都陷入「什麼樣的故事是有內容,值得人家買或看」這種困惑中。對早過了「喜歡看大道理類書籍」那個年紀的我而言(我不知道這樣算早熟還是幼稚,因為周遭的人總愛跟我分享一些講述大道理的小故事),一篇故事無論是惡搞小說也好、言情小說也好、詩集也好、奇幻小說、武俠小說,甚至是奧修的書、牛頓雜誌或擺在廟前面的善書,他們在「內容」上的等級,在我的標準上都是一樣的。
但我還是很難擺脫別人的眼光。那就好像如果送自己的書給人家,卻是一本惡搞的書,總會覺得相當不好意思。(特別是當人家還用心地看完然後跟你說心得)
直到有個讀者對我說了一個故事。當時她把我的小說拿給一個癌症末期的朋友看,然後說「這很有趣」。當然,這位朋友現在已經不在了。
我不知道那位去世的朋友讀了我那亂七八糟的故事後有什麼感覺,不過,我不禁會覺得有點驚訝:原來我的小說還有這樣的作用!還能帶給一個即將離世的人短暫的歡笑。那就好像我自己曾在另一本書上所寫的:如果這篇故事可以帶給世上的另一個人快樂,那就夠了。
我會很期待我的小說出現在廁所裡,是那種隨時可以被拿出來看一小段,然後覺得心情很好的東西,而不是讀過後被束之高閣的偉大經書。
至於這篇小說是不是有內容,是不是可以讓人領悟到經世治國之道、九年一貫教育改革的方向、甚至讀過之後忽然悟道然後羽化成仙……那似乎不是那麼重要的事。
「絕世」裡頭當然也包含了我自己對某些事情的感受,類似對「輪迴」與「承擔前世罪」的想法,還有對「一個人的個性是否取決於他的記憶」這樣的東西。不過,相信我,這些都不是重點。因為他不會是佛經或教改諮議報告書那樣的東西,它只是一篇故事。
一篇有趣的故事。
「這是一篇沒有內容的故事。」
很久以前,我曾經被人家這麼說過。老實說,這也是好一陣子以來自己的疑惑。因為故事的本身是好笑的、惡搞的,於是很容易就被等同於「只是笑一笑,沒什麼內容」的東西。
於是我開始觀察,大多數的人認為什麼樣的故事是「有內容」的。大致而言,一篇故事要讓人感動得流下眼淚(通常是悲劇),或是裡頭包含了人生大道理,看了可以讓人忽然間領悟了這些處世哲學,才被認為是一篇「有內容的故事」。
這顯然是預期中的事,悲劇總是比喜劇要來得了不起些。於是,我得出了幾個結論,如果要寫出一篇「有內容的故事」,必須要包含幾個要素:
一、要有人死掉:一篇男主角或女主角會死翹翹的故事,看起來總似乎比一篇男主角跟女主角一直搞笑到最後的故事要來得有深度。
二、要寫到讓人流眼淚:會有角色很可憐或很倒楣,比方說愛的人不愛他(他顯然是個好人Orz),或者從小家境就不好,要不就是缺個眼睛、缺隻手、缺隻腳、缺條尾巴、角或翅膀的。(等等……這是什麼生物?)
三、裡頭要包含人生的大道理:比方裡頭蘊含了佛經、聖經、道德經、山海經、易筋經、月經、橡皮筋……這些偉大的道理,讀了不但可以讓你改善自己的兩性與人際關係,還可以發現自己未來該做的事,宛若你我人生路上的明燈那樣。
所以,「絕世」是一篇「有內容」的小說!
因為它不但有很多人死掉(還投胎再死一次),還會讓你流眼淚(笑到流眼淚不知道算不算),更有缺尾巴缺鐮刀甚至是植物人這樣可憐的角色。但這些都還不是決定性的要素,因為「絕世」這篇故事裡不但包含了國父 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精神,還蘊含了孔子與儒家幾千多年來的思想,甚至如果你用心找,還可以在裡面找到十二條青年守則跟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的能力指標。(請不要真的去找,這些都是胡謅的……)
總之,有好一陣子以來,我都陷入「什麼樣的故事是有內容,值得人家買或看」這種困惑中。對早過了「喜歡看大道理類書籍」那個年紀的我而言(我不知道這樣算早熟還是幼稚,因為周遭的人總愛跟我分享一些講述大道理的小故事),一篇故事無論是惡搞小說也好、言情小說也好、詩集也好、奇幻小說、武俠小說,甚至是奧修的書、牛頓雜誌或擺在廟前面的善書,他們在「內容」上的等級,在我的標準上都是一樣的。
但我還是很難擺脫別人的眼光。那就好像如果送自己的書給人家,卻是一本惡搞的書,總會覺得相當不好意思。(特別是當人家還用心地看完然後跟你說心得)
直到有個讀者對我說了一個故事。當時她把我的小說拿給一個癌症末期的朋友看,然後說「這很有趣」。當然,這位朋友現在已經不在了。
我不知道那位去世的朋友讀了我那亂七八糟的故事後有什麼感覺,不過,我不禁會覺得有點驚訝:原來我的小說還有這樣的作用!還能帶給一個即將離世的人短暫的歡笑。那就好像我自己曾在另一本書上所寫的:如果這篇故事可以帶給世上的另一個人快樂,那就夠了。
我會很期待我的小說出現在廁所裡,是那種隨時可以被拿出來看一小段,然後覺得心情很好的東西,而不是讀過後被束之高閣的偉大經書。
至於這篇小說是不是有內容,是不是可以讓人領悟到經世治國之道、九年一貫教育改革的方向、甚至讀過之後忽然悟道然後羽化成仙……那似乎不是那麼重要的事。
「絕世」裡頭當然也包含了我自己對某些事情的感受,類似對「輪迴」與「承擔前世罪」的想法,還有對「一個人的個性是否取決於他的記憶」這樣的東西。不過,相信我,這些都不是重點。因為他不會是佛經或教改諮議報告書那樣的東西,它只是一篇故事。
一篇有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