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 | 拾書所

夏洛

$ 238 元 原價 280
一腳踩進影視圈的光怪陸離,真實與荒謬就像單純與偽裝糾纏不清……

◎劇中筆名「夏洛」的作家寫了一部同名小說《夏洛》,並搬上大螢幕。
◎以編劇的角度,讓劇情與拍片現場同時展開,別開生面的後設敘事。
◎錯綜複雜的愛情電影,是編劇的文學想像抑或是真實遭遇?

虛實相錯╳編劇小說╳後設敘事╳不存在但存在

「夏洛」開始於我愛上一個人。
一個不存在的人。
荒謬。
但這是這個故事裡唯一的真實。

「那個人」就算不存在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也會存在於我的心中。
….

我是微光。
只有身處黑暗,你才能發現。
我是一隻優雅的雷龍。
是你的幻覺。
我驕傲我卑微。
象牙塔裡,我是女王。

我叫林晨菲,今年二十六歲。
是個筆名「夏洛」的作家。
並且寫了一部同名《夏洛》的小說,接著莫名其妙地就紅了。
之後居然還有國際知名影視公司「Summer star」主動上門表示願意將這部小說拍成電影放上大螢幕讓更多人看見那可歌可泣的內容。
而「Summer star」就是老頭持有集團旗下的一間小子公司,正巧的老頭還剛好是「洛陽集團」的董事長。
啊哈!
一個「summer」star老實說還不足以為奇。
可再加上一個「洛」陽集團……
這只能說一切都是緣分使然,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就吸引力法則而言,難怪老頭會找上我。
我和他簡直就是天生一對!
這麼說,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吧?
不認同的,也千萬別指責我是犯了老毛病。
身為一位作家,罹患一定程度的文字敏感或幻想症那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
不要以為我開玩笑。
這還真是我從千頭萬緒百轉千折之中好不容易理出勉強能與老頭攀上的唯一關係。
也不知是哪個誰曾說過「在名利之前,我們都是輸家」。
不幸的是就是憑藉這點不足為道的小關係,把我帶到名利跟前——
從此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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