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並非按照年代順序編寫。本書從我抗癌開始,因為這是我跟德藍共同生活的開端。對於這些日子,德藍自會有屬於他的記憶;我要他知道我的記憶。
書中有我寫給德藍的信;有我曾經做過、現在想與他分享的事;還有我對一連串德藍和我可能來不及談論的話題的看法,像:大學、嗑藥、棒球,甚至他的母親。
看著孩子長大的各種莫名喜悅之一,就是看著孩子體驗他的第一次。我們第一次到迪士尼樂園時,德藍三歲。這次出遊最讓他開心的就是遇到米老鼠。第二開心的則是從一棵灌木拔下樹葉,丟掉、看著樹葉飄落地面。當時是紐約的冬季,我們離開迪士尼樂園的時候,灌木已光禿禿一片。
幾個月前,紐約的灌木和樹木還長著葉子,當時德藍還太小,或者運動神經還不夠發達,或者身子搆不著,無法完成這項壯舉。
他當時在中央路(Main Street)的冰淇淋店,足足花了半小時丟樹葉,看著葉子飄落。
他對樹葉的興趣遠超過冰淇淋(這種傾向肯定遺傳自他母親的家族)。
我看著他自行發現:如果踮起腳尖,把手臂儘量舉到最高,再放開手中的葉子,葉子就可以飄得比較久。
書中我還寫到一些我很想看著德藍初體驗的事;幾個我想帶他去的地方;幾部我想陪他觀賞的電影;一些我曾跟父親攜手做過,我也想跟德蘭一起做的事。
我知道德藍在人生不同階段裡,對這些故事會有不同的體認。我花了幾十年才了解發生在我身上的事物所蘊藏的真正意義。
我在書中寫到我的成就,如此一來德藍會知道哪些事我做得很好;我也寫到一些挫敗,所以他也會知道哪些事我做得不夠好。我試著透過兩者引他發笑。
我認為德藍不會介意我跟你們分享我倆的故事。我是在我們一起上了《早安美國》(Good Morning America)節目,收到數千封電子郵件之後決定寫書。德藍和我不會是唯一害怕無法深刻了解彼此的親子,我寫下故事可能對一些親子有所助益。
還有,這本書不是自傳;我省略了很多細節。我無意就此畫上句點。畢竟,我總得為續集保留一些內容。萬一我活下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