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法務部自行研究報告集結成冊。當人權保障從哲學理念進化到國內立法保障時,代表人權保障已從口號變成可以主張及救濟之具體權力。當人權再從國內法保障進化到國際法保障時,代表人權保障事件,已從國內個案救濟變成國外機構,甚至利害關係國家亦得以介入他國干涉之國際法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