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九年公布之新法:
■修正了一百零一條。
■增訂二十二條。
■刪除三條。
民國九十二年年初之巨幅修正:
■修正了二百餘條。
■增訂七十條。
■刪除七條。
民國九十二年年中之小幅修正:
■修正了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條文規定為六百四十條,自民國八十九年至今增修正逾半、增訂近百條。換言之,為了能瞭解這四年內大幅更動的主要形式結構,以及在實質上能夠趨向符合程序利益、訴訟效率的等目的,必須透過最新修正之新法條文的解說,方能更近一步掌握本法精髓。
■修正了一百零一條。
■增訂二十二條。
■刪除三條。
民國九十二年年初之巨幅修正:
■修正了二百餘條。
■增訂七十條。
■刪除七條。
民國九十二年年中之小幅修正:
■修正了十八條。
民事訴訟法條文規定為六百四十條,自民國八十九年至今增修正逾半、增訂近百條。換言之,為了能瞭解這四年內大幅更動的主要形式結構,以及在實質上能夠趨向符合程序利益、訴訟效率的等目的,必須透過最新修正之新法條文的解說,方能更近一步掌握本法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