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年度最佳傳記
․《紐約時報》《紐約客》年度十大好書
․《紐約時報》《出版人週刊》年度最佳非文學
「對他來說,我是他邁向成功的一個污點,
與他想擁有的成就與美德格格不入。我的存在中斷了他的人生連勝局。
對我來說正好相反。與他愈親近,我愈不會感到羞愧。
他屬於世界的一部分,他會加速我走向光明。」
「我是你爸爸。我會是你這一生認識最重要的人。」
科技傳奇賈伯斯被消失的大女兒麗莎‧布倫南-賈伯斯親筆寫下的成長回憶錄。
從她1978年出生,至2011年賈伯斯離世,橫跨30多年的人生。
以女兒的視角,記錄她眼中的父親賈伯斯。
我一出生,他不斷對別人說「那不是我的小孩。」
直到他臨終前,一遍一遍重複哭著對我說「我欠你一回。」
血緣不一定等於愛,家也不一定代表溫暖。
每個孩子,都曾從父母那裡受傷。
每個父母,也都還在學如何去愛。
這不是另一本崇拜賈伯斯商業天才的傳記、也不是揭露賈伯斯私人生活的八卦爆料,
而是從孩子的視角仰望大人的世界,未經修飾卻細微深刻的成長軌跡。
我不是一個錯誤──寫作是對過往的一種理解與療傷。
麗莎的文字猶如電影畫面一幕幕在眼前展開,我們與她一起經歷成長的徬徨、掙扎與衝撞,體會家人間難言難解的複雜情感,也第一手窺見蘋果公司與崛起中的矽谷面貌,更動人的是,我們看見一個女兒如何在宛如兩極的父母親與迥異的兩個世界之間,不斷追尋自我歸屬與理想中的親情。
每個人不也都是如此嗎?成長比想像中困難、比想像的痛。即使已經長大,我們仍花很大力氣去理解自己與父母的關係,尋找理解與自我療癒的方法,希望可以回頭保護內心那個傷痕累累卻滿懷希望的孩子。沒有所謂完美或正常的家庭,但所有的經歷都會鑿刻出獨一無二的生命痕跡,成為自己的一部分。
寫作是為了回到過去,與那些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已經不在的人,多相處一些……
時而悲傷、時而逗趣,充滿令人坐立難安的誠實與直觸內心的情感。這是麗莎與過去和解的成長故事,也是給所有掙扎著長大的孩子的一封情書。
精選內文片段
一九七八年春天,父母二十三歲時,在他們共同朋友羅伯特位於俄勒岡的農場,媽媽在兩位助產士協助下,生下了我。陣痛到分娩從頭到尾三小時,羅伯特為我們拍了照片。爸爸晚了幾天才到。「那不是我的小孩。」他不斷跟農場裡的人說,但還是飛來看我了。我有黑頭髮和大鼻子,羅伯特也說:「她長得確實很像你。」
爸媽把我帶到田野間,讓我躺在毯子上,他們翻著寶寶命名書。他一度想叫我克萊兒。他們挑了好幾個名字,但始終沒有共識。他們不想要衍生的名字,就是比較長的名字縮短的版本。
「麗莎怎麼樣?」媽媽最後說。
「好,就這個。」他高興地說。
隔天他就離開了。
「麗莎不就是伊麗莎白的縮寫嗎?」我問媽媽。「不是,我們查過。兩個是不同名字。」「他假裝不是我爸爸,你為什麼還讓他幫忙取名字?」
「因為他是你爸爸。」她說。
我的出生證明上,媽媽填了兩人的名字,但姓氏只跟著她姓布倫南。她在證明書邊緣空白處畫上只有輪廓、空心的那種星星。
◆
差不多這時,《時代雜誌》選出「年度機器」,刊出爸爸與電腦的相關報導。那是一九八三年一月,我四歲。他在報導中暗指媽媽說謊,而且跟很多男人睡過。文中談到我的時候,他說「美國百分之二十八的男性都可能是她父親」──他八成是根據某個竄改過的DNA檢驗結果,才得到這種說法。
媽媽讀到那篇文章後,走路都像慢動作,臉也垮了下來。她沒開燈在廚房裡煮飯,只有櫥櫃下方的小燈發出黯淡光線。但過幾天她就打起精神,也找回幽默感,寄了一張照片給爸爸,照片中我裸著身子坐在家裡的椅子上,臉上戴著搞笑眼鏡,有一個塑膠大鼻子和假鬍子。
「應該是你的小孩沒錯!」她在照片背面寫了這行字。他那時候上唇蓄鬍,戴眼鏡,而且也有個大鼻子。他的回覆是寄來一張五百美元支票,媽媽就用這筆錢帶我搬回了灣區。
◆
「我有一個祕密。」我對學校裡的新朋友說。我故意低聲細語,讓他們聽得出我是勉為其難才說的。我覺得刻意輕描淡寫是關鍵。「我爸爸是史帝夫‧賈伯斯。」
「那是誰?」有人問。
「他很有名。」我說,「個人電腦就是他發明的。他住豪宅,開保時捷敞篷車,車子一有刮痕,他就買一輛新的。」
故事經我說出來,多了一層不真實的薄霧,就連我自己聽起來也一樣。我跟他相處的時間並沒有那麼長,只有幾次溜冰和幾次拜訪。我不像那些有富爸爸的孩子,擁有名貴的衣服或單車。我的姓氏也和他不同。
「他還用我的名字替一台電腦命名。」我跟他們說。
「什麼電腦?」一個叫伊莉莎白的女生問。
「麗莎電腦。」我說。
「有電腦叫麗莎?」伊莉莎白說,「我從來沒聽過。」
「因為它領先時代。」我借用媽媽的說法,雖然我不太確定領先在哪裡。「他後來才發明個人電腦。可是你們不能告訴別人,如果有人知道了,我可能會被綁架。」
我覺得有必要就會提起這件事,先盡可能等待,再突然說出來。我不記得跟有爸爸的朋友相處曾經感覺居於劣勢,只覺得我的指尖隱藏了另一個魔法身分,每當我覺得自己很渺小,這個額外的身分就會開始發癢,好像壓力在我體內累積,讓我不得不找個管道說出來。
◆
他身上每一項與眾不同的元素,我以為都代表了某種神奇。他沒精打采的姿勢、快跌倒的走路方式、拉鍊般的牙齒、破洞牛仔褲與平坦的手掌,都被我賦予神祕色彩,彷彿這些地方不只與別人的爸爸不同,而且比別人的爸爸更好。他現在出現在我的人生中了,即使一個月只有一次,但我的等待總算沒有白費。比起從小就有爸爸的孩子,我會過得更好。
當然,他身上的許多特質都搭不起來。他很有錢,牛仔褲卻有破洞;他事業有成,卻少有人談論他;他的身形從容優雅,動作卻笨拙尷尬;他很有名,看起來卻寂寞:他發明了一台以我命名的電腦,卻好像沒注意到我,也不曾提起這件事。不過,我還是可以將這些矛盾,當成他的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