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介紹日本、美國之股東會書面投票制度,並探討此等制度引進我國之可行性及所需之制度配合。對於我國大規模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會運作機制之可能轉變,提出重要之思考方向。此外,並附論「公司於停止過戶期間得否拒絕辦理銷除前手作業及董監事持股數得否以『集中保管帳載或證明』加以認定」,探討有價證券集保制度實務運作之問題點。本書是一本具有前瞻意義,值得一讀的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