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國際法以慣例或習慣為主,內容不甚確定,在實用上也易引起爭執,因此二次大戰後的趨勢是僅可能加習慣法成文化─即制定成多邊條約。另外,許多新的問題也必須由條約來規定;因此,國際多邊立法性的條約,愈來愈多,而現代國際法中,條約也就佔了大部分。本書將所有重要的多邊立法性條約以及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重要有立法性的決議,收集在一起以供學者及學生參考。此外,與我國有關的一些國際法文件也一併收集在內,書後並有中英文名詞及英中文名詞對照表,另有國際法的參考書簡介等,以方便讀者參考。
傳統國際法以慣例或習慣為主,內容不甚確定,在實用上也易引起爭執,因此二次大戰後的趨勢是僅可能加習慣法成文化─即制定成多邊條約。另外,許多新的問題也必須由條約來規定;因此,國際多邊立法性的條約,愈來愈多,而現代國際法中,條約也就佔了大部分。本書將所有重要的多邊立法性條約以及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重要有立法性的決議,收集在一起以供學者及學生參考。此外,與我國有關的一些國際法文件也一併收集在內,書後並有中英文名詞及英中文名詞對照表,另有國際法的參考書簡介等,以方便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