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分為第一篇〈秘書省〉,歷代秘書省的職權大體是掌管秘閣圖書與修史,北魏秘書省的構造較前代複雜。除秘書篇的討論還涉及胡漢民族問題、清濁官、門閥官僚制或官僚門閥制問題,以及南北朝職官設置之前後與淵源問題;第二篇〈中散官〉,中散官一詞似中國固有官名,實際上為拓跋氏原有制度。以討論中散官問題,指出傳統歷史觀的弊端。
文中分為第一篇〈秘書省〉,歷代秘書省的職權大體是掌管秘閣圖書與修史,北魏秘書省的構造較前代複雜。除秘書篇的討論還涉及胡漢民族問題、清濁官、門閥官僚制或官僚門閥制問題,以及南北朝職官設置之前後與淵源問題;第二篇〈中散官〉,中散官一詞似中國固有官名,實際上為拓跋氏原有制度。以討論中散官問題,指出傳統歷史觀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