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院例變字第一號之檢討
二、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與消費者的保護
三、受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之效力在實例之分析
四、自始主觀給付不能
五、不完全給付之基本理論
六、使用他人物品之不當得利
七、物之瑕疵與不當得利
八、以同居為條件之贈與及不法原因給付
九、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
十、未成年子女之財產、父母及第三人
十一、產品責任現況之檢討及其發展趨勢
十二、產品責任特別立法之比較研究
十三、侵害占有之侵權責任與損害賠償
十四、不法侵害他人之物之損害賠償方法
十五、勞災補償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十六、連帶侵權責任與內部求償關係
十七、僱用人之資力與慰撫金之量定
十八、讓與請求權
十九、共有人優先承購權與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競合
二十、不動產抵押權之善意取得
廿一、不動產抵押權與從物
二、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與消費者的保護
三、受詐欺或脅迫而為意思表示之效力在實例之分析
四、自始主觀給付不能
五、不完全給付之基本理論
六、使用他人物品之不當得利
七、物之瑕疵與不當得利
八、以同居為條件之贈與及不法原因給付
九、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之侵權責任
十、未成年子女之財產、父母及第三人
十一、產品責任現況之檢討及其發展趨勢
十二、產品責任特別立法之比較研究
十三、侵害占有之侵權責任與損害賠償
十四、不法侵害他人之物之損害賠償方法
十五、勞災補償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十六、連帶侵權責任與內部求償關係
十七、僱用人之資力與慰撫金之量定
十八、讓與請求權
十九、共有人優先承購權與基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之競合
二十、不動產抵押權之善意取得
廿一、不動產抵押權與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