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國民的義務,為憲法所明定,因此政府制定各項稅法作為徵稅及納稅的依據。但為保障民眾公法上之權利,人民認為中央或地方行政機關之處分有違法或不當時,得循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之規定提起行政救濟。為配合時代變遷,此二法在民國八十七年間均曾做大幅度的修正,但因法條內容深奧難懂,一般民眾不易了解,在面臨自身問題時,常摸不著頭緒,不知如何處理,又求救無門。為了解決民眾的疑惑,使複雜的法律問題能為大眾所明白,即為本書出版之目的。
本書作者羅美棋律師,對於稅務行政救濟之問題,有相當深入之研究,有鑑於一般納稅義務人對於所核定的稅捐處分有不服時,常不知如何尋求救濟,特將其多年研究心得撰寫成書,內容完整收錄與稅務行政救濟有關之方式與書狀格式,文筆淺顯易懂,對於一般民眾、稅務相關人員或行政機關而言,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參考書籍。
本書作者羅美棋律師,對於稅務行政救濟之問題,有相當深入之研究,有鑑於一般納稅義務人對於所核定的稅捐處分有不服時,常不知如何尋求救濟,特將其多年研究心得撰寫成書,內容完整收錄與稅務行政救濟有關之方式與書狀格式,文筆淺顯易懂,對於一般民眾、稅務相關人員或行政機關而言,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參考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