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我們如何勾勒台語片所展現的社會生活狀態,可能也難盡其詳。然而,我們至少可以明確指出的是,六○年代中期以後的台語片,似乎擺脫了前期充滿哀怨命運、破碎家庭、分離情侶、流浪孤兒和困苦生活的意象。顯而易見的是,突然間女性可以是間諜、武士、俠客、飛賊或特警,她們可以經營酒家、組織幫派,同時能夠是稱職的單親母親。無論多麼地脫離現實,至少她們不再必然是孤女、養女、丫環、村姑、盲人、棄妻、酒女、舞女或妓女。除此之外,我們還看到瀟灑遊蕩的歌手、英勇殲敵的特務、正氣凜然的牛仔、武術高超的俠客、嬉戲海濱的女郎、神出鬼沒的女盜;還有一群或是情報員、或是毒梟、或是花花公子、或是富家大少,不管是在開車、數鈔票、打高爾夫球或喝咖啡,總是戴著緊貼墨鏡(wrap-around-shade)的英俊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