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的人權觀專題 | 拾書所

中國哲學的人權觀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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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概念是西方啟蒙運動之產物。法國大革命時,於1789年公布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是有關人權的第一份正式文獻,人權觀在西方的發展歷程,可略分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十七、十八世紀,訴求在法律上保障個人自由;第二個時期是社會主義流行的十九世紀,以實現個人自由所需的基本社會及經濟條件為訴求。第三個時期則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第三世界國家以全球資源重新分配為訴求。企求自決權、發展權、和平權以及對資源共享、生態平衡、災害救濟……等權力。美國學者潘妮卡(R.Panikkan )曾由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分析出三項哲學預設:普遍人性、個人尊嚴與民主的社會秩序,若我們據以詢問中國傳統哲學中有無為人權預設的這三要件。則我們不難發現在中國的儒、釋、道及墨家四學派中都可找到預設普遍人性及個人尊嚴的哲學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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