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灣地區大型重型機車登記數為12,696輛,具有使用天數少且行駛里程長,並以休閒目的為主,由於大型重型機車平均行駛速率與事故發生率均較高,在考量安全性與維護整體用路人利益前提下,路權開放範圍宜採「漸進式、條件式」方式。2. 短期內宜優先檢討「快速公(道)路」之路權開放。3. 有關一般平面道路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禁行機車」快車道或取消其遵行「兩段式左轉」規定,短期內僅宜採局部道路試辦或個案檢討方式辦理。4. 未來若「快速公(道)路」之路權擬進一步開放,建議由各道路或公路主管機關組成「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審議委員會」,進行路權之開放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