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權利保障之內涵,除權利實體內容之保障外,尤應注重權利救濟途徑之維護。若無完善之權利救濟途徑,一切權利保障之規定,無異淪為空談。
本書收錄作者自2001年夏季返國任教以來所發表之論文共14篇,分為二大部分。第一部份為「基本人權篇」,論述「工作權」、「財產權」、「原住民人權」、「健康權」等憲法上所保障基本人權之內涵,以及憲法上「人民基本義務」之歷史演進與性質。第二部份為「行政救濟篇」,以「行政訴訟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討「訴訟參加」與「共同訴訟」等制度之內容,以及「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法律途徑」、「公務員懲戒程序與行政訴訟程序之競合」等重要行政救濟途徑課題。
本書收錄作者自2001年夏季返國任教以來所發表之論文共14篇,分為二大部分。第一部份為「基本人權篇」,論述「工作權」、「財產權」、「原住民人權」、「健康權」等憲法上所保障基本人權之內涵,以及憲法上「人民基本義務」之歷史演進與性質。第二部份為「行政救濟篇」,以「行政訴訟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探討「訴訟參加」與「共同訴訟」等制度之內容,以及「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法律途徑」、「公務員懲戒程序與行政訴訟程序之競合」等重要行政救濟途徑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