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 | 拾書所

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與受查者治理單位之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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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應就與查核財務報表相關之治理事項,與受查者治理單位溝通。本公報所稱治理單位係指受查者內部負責監督、控制及指導之單位。範圍包括相關人員、溝通之事項、時機、方式、其他事項與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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