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開始籌劃法律漢字研討會與研究計劃的可行性與基本方針,預定2005年年底在台北大學舉辦「東亞法律漢字用語之整合」研討會。迄2005年10月為止計開四次籌備會,商討委員及助理之分工與時程。
本次會議籌備委員有劉幸義、許美玲、劉宏恩、杜怡靜(以上台北大學)、吳從周、蔡秀卿(以上東吳大學)。提論文報告者有鈴木賢(日本北海道大學)、黃榮堅(台灣大學)、鄭逸哲(台北大學)、黃舒芃(中原大學)、竹下賢(日本關西大學)、劉幸義(台北大學)、江玉林(政治大學)、沈羲基(韓國延世大學)、吳從周(東吳大學)、韓基宗(韓國尚志大學)、陳妙芬(台灣大學);另外有二位報告人馬長山(中國黑龍江大學)與楊春福(中國南京大學),由於在中國辦理出境時間來不及,致未能與會。主持人及對談人有馬漢寶(前大法官)、蔡秀卿(東吳大學)、許美玲(台北大學)、陳起行(政治大學)、陳繼盛(總統府資政)、賴賢宗(台北大學)、陳春生(台北大學)、簡資修(中央研究院)、林文雄(台灣大學)、秦季芳(玄奘大學)、鄧衍森(東吳大學)。本次國際研討會計有二十二人與會,分別來自十三個大學(機關)。
在法律全球化過程中,各區域也各有其法律文化的特質,如何維護其特色又能融入全球化,就人文科學而言,是一項高難度的工作。法律溝通必須使用語言,因而語言自然就成為法律溝通的前提要件。本次會議的目的與成效在於跨出第一步,期待東亞國家的跨國研究,能逐步實現,且有保持其文化特色的共同漢字法律用語。
本次會議與台灣法理學會共同舉辦,贊助單位有國科會與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比較遺憾的是,限於經費嚴重不足,以致於原本規劃的事項取銷(例如會議資料之準備、全開海報之印製分送校外與法學相關之學校與機構等)或改以較簡約的方式進行(例如減少外國學者的人數、由在學的學生擔任部分的口譯與文譯等)。
本研討會極具前瞻性,就個人所知,雖然東亞國家法學領域使用漢字有千年歷史,但迄今未曾見到此類型的跨國研究或會議。經由本次研討會探尋跨國合作的可行性與基本模式後,未來可進行法律個別領域的國際溝通、整合交流。